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2025-01-15 21:45:01  阅读 620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为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的专业发展,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我校学生转专业按如下办法实施。

第一章 转专业的原则

第一条 学生转专业以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二条 各专业转出(入)学生人数控制在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 5%以内。申请转出的人数超出控制数时,按学生第一期所学课程期评平均成绩,择优确定转出名单;申请转入的人数超出允许数时,按学生转入考核成绩,择优确定转入名单。

第二章 转专业的条件

第三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

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其它专业有兴趣或专长,平时表现良好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病症或生理缺陷,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5.留级或复学时,本专业无后续班级者;

6.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者,可优先申请转专业。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者(休学创业者、当兵入伍者除外);

2.各类委培、代培生未经委托单位同意申请转专业者;

3.应予退学者;

4.五年一贯制学生;

5.非师范类专业转师范类专业;

6.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专业;

7.通过单独招生录取者,转入当年没有单独招生的专业;

8.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违法者;

9.必修课程期评不及格者。

第三章 转专业的程序

第五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每学年组织 1 次,按下列程序进行:

1.每年 12 月份,系(部)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教学资源和教学条件,确定本系(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含对学生转专业的审核办法和对转入学生的考核要求与考核方式)、转专业控制数(见附件 1),系(部)将转专业工作方案、转专业控制数(电子档与纸质档)报送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后将转专业控制数在教务网公布。

2.春季学期开学第 1 周,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教务办提出转专业申请,填报《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 2)。转出系(部)对学生转专业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 3),召开系(部)党政联系会议,按照系(部)转专业工作方案,对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审核,并对本系学生转出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材料。转出系(部)将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转专业汇总表、转专业报告等资料报送教务处。

3.春季学期开学第 2 周,教务处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情况进行汇总,召开教务处处务会议,对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将审查合格的学生转专业材料移交转入系,审查不合格的学生转专业材料退回转出系,转出系当面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

4.春季学期开学第 3 周,转入系(部)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转入考核;审核不通过的学生,系(部)将转专业材料退回给学生所在系,由学生所在系当面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转入系(部)召开党政联系会议,择优拟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对本系转入学生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材料。转入系将拟定转入学生名单表(附件 4)、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转专业报告等资料报送教务处。

5.春季学期开学第 4 周,教务处召开处务会议,审查各系(部)转入学生的转专业材料,形成转专业报告,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学校对学生转专业情况发文,并在教务网进行公示。

6.春季学期开学第 5 周,校长办公会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到转入系(部)报到上课,各系(部)和计财务处对转专业的学生进行备案。

7.对于转专业公示有异议者,按公示电话或到教务处进行申诉;对于转专业被投诉者,查实为弄虚作假或存在违规情况,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返回原专业学习,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章 转专业的后续工作

第六条 被批准转专业并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弄虚作假、违规情况者除外)。

第七条 教务处统一办理获准转专业学生学籍异动手续。

第八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完成学业,毕业资格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学费收费标准也按转入专业的标准收取。

第九条 转入新专业后,课程成绩按如下规定认定:

1.在原专业已修读通过,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同名或相近课程可免修,其课程成绩按原专业的考核成绩记入转入专业的成绩档案;

2.在原专业已修读通过,转入专业没有开设的课程,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关于选修课规定的,可作为选修课成绩记入转入专业的绩档案;

3.在原专业未修读,但新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学生需随该专业低年级学生修读。

4.学生到转入系(部)上课一周内,转入系(部)应当完成学生前修课程的认定工作,并把认定后的成绩发送给教务处;对于重修的课程,转入系(部)要告之学生进行重修。

第十条 各接收系(部)应及时做好所有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接收、建档和相关管理工作,确保转入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试行。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学前教育省级特色专业教育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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