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5-01-14 20:15:01  阅读 175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六章 转专业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入学第一学期、最后一学年均不得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允许转专业一次。

第三十二条 下列情况准许转专业: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甲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四)如复学当年原专业未继续招生,由所在专业系征求学生本人意见并提出建议,经教务处批准调整到相近专业学习。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按照国家政策录取的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按照国家政策统一录取的学制(二年制、三年制)不同的学生;

(三)按照国家政策统一录取的专业类别(普通类、艺术类)不同的学生;

(四)定向培养、订单式培养学生。

(五)有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合格者。

(六)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且未撤销的。

第三十四条申请转专业在每学期第十七周进行,并按下列流程办理:

(一)学生填写《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二)拟转出、转入专业系签署意见。

(三)大一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由拟转入专业系进行资格认定审核;大二申请转专业,由转入专业系于学期第十八周前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为转入前未修各专业课程。资格审核、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合格者方准许转专业。

(四)教务处在学院官网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限为5日。

(五)公示期结束后,教务处向相关专业系发布转专业正式通知,转专业学生下学期正式转入新专业学习并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三十五条转专业学籍与成绩管理

(一)学生转专业申请获准后,其学籍纳入转入专业在校生统一管理。

(二)学生转专业后,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相应专业课程,方可毕业。转入前已修课程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要求的,成绩有效并获得相应学分;转入前已修课程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标准要求的,作为任意选修课认定成绩与学分。

第七章 转学

第三十六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

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七条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拟转入学校专业的高考录取控制线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三十九条 学生转学,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

第四十条学生申请转学的手续,应在转入学期开学前进行,按照以下要求将相关材料准备齐全,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一式两份(跨省转学三份)

(二)学生转学申请书(教务处盖章)一式两份(跨省转学三份);

(三)填写《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转学申请表》,报教

处审查批准并备案;

(四)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书一式两份(系上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五)学生每学期成绩单一式两份(教务处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六)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两份(学校

招生部门盖章,跨省转学三份);

(七)学生转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1.因患病转学的,出具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检查证明(加盖医院病情证明专用章);

2.因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转学的,出具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证明材料(加盖学校教务处章);

(八) 拟转入院(系)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加盖院系章)。

(九)拟转入学校集体研究会议纪要(加盖校章)。

(十)转出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加盖公示部门章)。

(十一)拟转入学校公示情况及结果(提供学校公示截图,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由公示部门出具,加盖公示部门章)。

第四十一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国家级艺术类高职骨干专业:室内艺术设计、戏曲表演

国家级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戏曲表演

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戏曲表演、舞蹈表演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C 档):戏曲(川剧)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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