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委员会和团委。
先说团委。根据团的章程,各高校都应设立团的组织。在高校中,团的最高领导组织是团委。如大学,团的最高领导组织是“大学团委”(全称应为“共青团大学委员会”)。在各高校的二级系(院)中应设立团的组织,一般称为“分团委”或称“团总支”,比如“大学音乐学院团总支”。
再说学生会,学生会的性质大家都知道,是学生自发的组织,本着“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学习、自我管理”(有的学校顺序可能不一样)的“四自”原则开展工作。
基层团组织里一般包括这些职务: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个别团组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能会另设其他的部门并任命相关负责人,但是以上的四个职务都是基层团组织所必备的。
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正、副主席、正、副秘书长都是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职责是协助主席主持、开展各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有的高校为了密切联系团组织和学生会的关系、切实指导学生会工作,会将“秘书长”一职交由团委的专职老师兼任。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在主席团名单里见不到“秘书长”职务,名单上的顺序是:主席、副秘书长、副主席。如果不是这种现象,那么就是:主席、秘书长、副主席、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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