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康腾实践中心的中心章程

 2025-01-12 23:33:01  阅读 548  评论 0

摘要:康腾实践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纲(一)、康腾实践中心是由原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创办,逐步向本科生转移并最终成为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为主体,武汉大学其他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共同参与的隶属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学生实践组织。(二)、康腾实践中心

康腾实践中心章程

第一章 总纲

(一)、康腾实践中心是由原武汉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创办,逐步向本科生转移并最终成为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生为主体,武汉大学其他学院本科生及研究生共同参与的隶属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的学生实践组织。

武汉大学康腾实践中心的中心章程

(二)、康腾实践中心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现有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上级部门允许的范围内服从学院领导,依托学院平台开展各项工作,为对案例分析有兴趣,热爱社会实践的华中乃至全国高校的学生提供施展舞台。

第二章 性质

(三)、康腾实践中心是一群激情澎湃愿意伴随康腾和案例分析大赛一起成长,愿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武大学子的聚合。

康腾实践中心的宗旨是引导大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求是拓新,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子提供一个培养各方面能力的平台。

康腾实践中心的秉承以康腾精神和康腾作风为代表优秀的组织文化,康腾精神是“精益求精,挑战极限”,康腾作风是“迅速反应,立即行动”。

第三章 成员条件

(四)、凡我校学生,尤其是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对康腾或康腾案例分析大赛有兴趣,且承认本社团章程,经申请面试审批,可加入本社团;

(五)、成员富有激情,责任感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六)、成员能够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接受并完成指派任务;

(七)、成员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对社团活动的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第四章 组织机构

(八)、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全体大会,全体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对社团内部进行分工,完成大赛流程中的各个环节;

三、听取并审议各分工小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九)、全体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人员2/3同意方能生效;

(十)、全体大会于每个礼拜的周四下午举行,

(十一)、社团各分工机构的职权是:

执行全体大会通过的决议以及安排的相关工作;

向全体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并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制定下一周的计划;

各分工机构负责人领导组织本机构开展各项工作;

制定各分工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十二)、本社团的分管主席、部长,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

学习成绩中等以上;

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十三)、本社团设分管学生会主席、部长、副部长和部委等职位。

分管学生会主席由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推荐产生,负责组织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部长由分管学生会主席推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学生会集体审核通过产生,负责组织的各项工作;副部长由分管学生会主席和部长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优秀本科生中选拔产生,负责协助部长管理组织的各项工作;部委由副部长从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以及其他学院优秀本科生中选拔产生,负责组织各项具体工作的执行。

第五章 活动方式

(十四)、活动内容有:

一、开展各项以引导同学理论联系实际为原则的活动;

二、策划组织并举办一年一度的康腾全国高校学生案例分析大赛;

三、组织经济与管理学院同学参加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四、开展一系列内部建设活动,培养康腾人的归属感;

五、其他院团委批准的活动

第六章 财务制度

(十五)、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十六)、本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十七)、本社团具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好交接手续。

(十八)、本社团资产管理接受会员大会和各级指导单位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十九)、本社团接受团委组织的财务审计。

(二十)、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康腾实践中心成员的权利

1、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提议权、建议权、申请职位权、辞职权。

2、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赞成权和否决权。如果活动有半数以上人数否决,该活动停办。

3、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平等享有获得集体荣誉和组织提供的各种机会的权利。

4、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平等享有参与组织各项工作的权利。

5、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享有表达自己对组织工作建议并获得上级回应的权利。

(二)、康腾实践中心成员的义务

1、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学校党团委的决定,否则予以开除出会。

2. 康腾实践中心成员具有为组织做贡献的义务。

3. 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必须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执行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

4. 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要遵循“精益求精、挑战极限”的康腾精神和坚持“迅速反应、立即行动”的康腾作风。

5. 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必须牢记组织的历史,发扬组织的传统,注重团结内部人员。

6. 康腾实践中心的成员在工作中应该不骄不躁、不卑不亢,时刻注意维护 一个康腾人应该有的形象。

第八章、总结

康腾实践中心将在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的领导下,继续开拓进去,不断进步,向着成为全国最具竞争力的学生实践组织这一伟大目标努力奋斗。我们相信在所有康腾人的不懈努力下,康腾一定会不断地给大家带来惊喜,让大家看到一个充满激情和梦想的社团挥着自己创造的翅膀振翅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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