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是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提出的。重点建设专业是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 字数到上限了..
国家级重点专业: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室内设计技术;
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筑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电子)和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
国家教育部、建设部“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国家教学资源库建设:酒店管理、金融管理与实务、应用化工技术、市场营销。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天津职业大学、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等
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为了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启动了被称为“高职211”的“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
国家将在“十一五”期间安排20亿元重点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院校,除了领导能力领先、综合水平领先、教育教学改革领先、专业建设领先、社会服务领先,具有良好的建设环境外。
还要求在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做发展的模范,改革的模范,管理的模范,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引领国家健康持续发展。
二、基本介绍
根据规划,“十一五”期间,教育部将支持100所高水平示范院校建设,包括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等。示范院校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示范院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中部和东部地区示范院校对西部地区的招生比例不低于10%。对示范院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也将加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在2006年11月,教育部和财政部正式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这项计划被誉为中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
三、建设计划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从2006年-2010年实施,按年度、分地区分批推进,稳步发展。中央财政对入选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和支持。中央财政预留部分资金,对项目执行情况好的院校实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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