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如何发展民办大学

 2025-01-11 06:09:01  阅读 317  评论 0

摘要:在未来民办高校有很大发展空间,只要愿意投入金钱,引进好水平人才来增加学校实力,增强教学水平,提高硬件设施,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多方引流,必能汇聚成河壮大实力。所以在未来,民办高校和老牌高校的关系就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

在未来民办高校有很大发展空间,只要愿意投入金钱,引进好水平人才来增加学校实力,增强教学水平,提高硬件设施,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多方引流,必能汇聚成河壮大实力。所以在未来,民办高校和老牌高校的关系就是: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民办高校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其办学层次分专科和本科,包含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

民办高校的学费是公立大学的三到四倍。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实施义务教育的教育机构作为国家实施义务教育的补充。

国家如何发展民办大学

浅谈对民办高校的认识

第一条 为规范实施专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办学行为,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保证教育质量。第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部门对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对民办高校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学许可证管理;

(二)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审查;

(三)民办高校相关信息的发布;

(四)民办高校的年度检查;

(五)民办高校的表彰奖励;

(六)民办高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条 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

民办高校设置本、专科专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应当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民办高校的借款、向学生收取的学费、接受的捐赠财产和国家的资助,不属于举办者的出资。

民办高校对举办者投入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并分别登记建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民办高校的资产。第七条 民办高校的资产必须于批准设立之日起1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

本规定下发前资产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过户工作。

资产未过户到学校名下前,举办者对学校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 民办高校符合举办者、学校名称、办学地址和办学层次变更条件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的程序,报审批机关批准。

民办高校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组织招生工作,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民办高校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第九条 民办高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民办高校团组织应当发挥团结教育学生的重要作用。第十条 民办高校校长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经历,年龄不超过70岁。校长报审批机关核准后,方可行使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权。

校长任期原则上为4年。报经审批机关同意后可以连任。第十一条 未列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公布的具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校名单的民办高校,不得招收学历教育学生。第十二条 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

民办高校应当依法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或其委托的机关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得发布。第十三条 民办高校招收学历教育学生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招收学生。对纳入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十四条 民办高校应当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完善学籍管理制度。纳入国家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学校招生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并取得相应的学籍。第十五条 民办高校自行招收的学生为非学历教育学生,学校对其发放学习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必须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年限、取得学习证书办法等。

民办高校对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非学历教育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已登记的学生名单及有关情况,必须于登记后7日内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的学生名单在校内予以公布。

一、 民办高等教育功不可没

中国民办高校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肇始,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到2007年,全国民办高校共有1521所,占全国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总数的65.5%;在校生460.26万人,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人数的17.1%,平均每校3026人。当十载寒窗苦读的学子们高考后痛苦于一校难求时,数量众多的民办高校给他们提供了更多选择的机会,为他们圆了一个“上大学”的梦想,这是对学子和家长而言;对国家来说,延迟、缓解就业压力,提升人口素质,蓬勃发展的民办高校也是功不可没!

二、 民办高等教育基础薄弱

尽管如此,但民办高校的基础依然十分薄弱,不说别的,仅从博华教育所属的两所全国十大民办高校(西安思源学院和北京人文大学)来看,教学和经费依然是制约民办高校发展的重要环节。

从教学来看,首先是师资力量不足,不仅数量不足,质量更是欠缺。民办高校的专职老师非常缺乏,大多靠聘请兼职教师来完成教学计划,不论是专职教师还是兼职教师,基本是两头大,中间小,即以退休返聘的老师和刚毕业的学生老师为主,而中年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严重匮乏。其次是教学设计落后,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基本上照搬公办院校,缺乏根据自身特色和定位进行差异化的设计。最后是教学管理落后,民办高校对二级院系、教师缺乏符合民办高校市场化特点的、完善的教学效果评估手段,大多只停留在到课率、流失率、国考通过率等一些简单的方式上,对学生的管理也是以严格的控制为主,防止流失,而没能注重其全面的成长与发展。

从经费来看,民办高校目前基本上还是以学养学,靠扩大招生规模、降低生均办学成本来获得积累和发展,与国外不同,社会捐助的经费极其有限,但是,这使得民办高校在办学初期很难得到充分的经费保障,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如北京人文大学,虽然已有2万人的在校生规模,却没有统一的校区,学生被分割在6个校区,学校没有运动场所和器材,没有像样的图书馆,日常教学办公开支也捉襟见肘,举步维艰。

三、 民办高等教育的方向在哪里?

在此基础上,民办高校的发展方向到底在哪里,值得所有从事民办高等教育、关注民办高等教育的深思。我个人觉得,民办高校的发展方向依然是以学养学。

以学养学,就是以学费收入支撑学校建设与发展。这个毋庸多言,在国家投入、社会捐助杯水车薪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学生缴纳的学费等收入来支撑学校发展;

民办高校的本质是在市场化竞争下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服务,为社会提供优秀人才。所以,民办高校的以学养学,就是坚持市场化办学方向,挖掘社会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挖掘中等教育毕业生的教育需求,挖掘两者之间的结合通道。而这个通道就是学校的课程开发、对外宣传、招生服务、课堂教学、实践实习、课外活动、就业指导的目标所在,也是教育规律与市场规律的结合点所在。

四、 民办高等教育的咨询市场巨大!

但是,如何具体实现以学养学,如何通过教育手段的革新来满足长期市场化办学的要求,民办高校目前的摸索还处在初级阶段,民办高校的举办者、办学者大多只具有教学或经营的单一经验,更缺乏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熏染,所以,他们对如何打通招生、教学、学管、就业链条,如何形成办学特色与品牌,如何改进招生模式、扩大招生规模,如何精细化教学成本管理,如何提高投资回报率,必然是异常关注的。因为这将是民办高校核心竞争力所在,这将决定着未来民办高校的生死存亡乃至中国高等教育的格局地位。

今后,巨大的市场需求使得民办高校还将蓬勃发展,激励的市场竞争将是民办高校寻求变革与出路,中国管理咨询业正象风险投资者一样,都在觊觎着这片沃土,期盼着能分一杯羹,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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