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管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增强人民体质,满足市民开展体育活动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全民健身条例》和《上饶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开放服务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体育设施,是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建设或者设置,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包括公共体育设施、学校体育设施和经营性体育设施。第三条 管理部门
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体育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发改、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第四条 社会参与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捐赠、赞助、投资等方式,参与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并依法享受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措施。第二章 公共体育设施第五条 公共体育设施规划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体育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编制本市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自然资源组织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征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保障公共体育设施规划的空间落实。第六条 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第七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和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在旧城改造和规划建设新城、大型居住区时,应当根据人口结构、环境条件,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公共体育设施。
各级人民政府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建设健身步道、健身站点、市民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需要设置体育健身设施的,由所在地政府提供并负责维修保养更新等日常管理。第八条 居民住宅区体育设施的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
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者室外。设置在室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设置在室外的,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
已建居民住宅区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指标要求的,应当逐步改建、补建配套的体育设施。第九条 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的维修保养
政府出资建设或者配置的居民住宅区体育健身设施,其维修保养更新经费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配套建设的业主共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由居民住宅区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修保养,维修保养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通过其他途径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第十条 公建配套体育设施的建设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规划条件中,明确公共体育设施的配置要求。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一条 公共体育设施的改建、扩建、拆迁、重建
改建、扩建、拆除公共体育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改建、扩建、重建公共体育设施的,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第一条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市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工作负指导、监督责任。各镇街对本辖区内社区体育健身设施负管理、维护责任。
第二条 各镇街应安排各社区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内体育健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器材的安全使用。
第三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后,日常维修、保养经费由镇街自行解决。
第四条 体育健身设施安装五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市体育局,由厂家提供维修。
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社区体育器材随意改变安装地点或挪作他用。各受赠单位应对受赠物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对健身器材的使用、维修保养情况分类进行登记,建立相应的使用管理档案。
第六条 社区体育设施因人为造成损坏或失窃的,各镇街要及时将受损情况、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责令受赠单位修复或赔偿体育健身设施。
对于因使用不当而损坏健身设施者,受赠单位应酌情责令其赔偿或修复;对故意破坏健身器材者,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对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管理不善,不能保证公益性和安全性的受赠单位,由市体育局提出警告或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为认真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特制定《2008年体育工作计划一》的基本原则,降低重心,服务基层。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团体的作用,把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落到实处,不断拓展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质量。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坚持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努力把体育健身服务群众作为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整合资源,共创优势。坚持体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协调,动员社会辖区内所有社会力量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行全社会体育资源共享,逐步形成公共服务综合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从基础工作入手,从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高度关注的问题入手。
二、主要目标是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要求,建立一个门类齐全、内容完备、管理规范、优质高效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合理配置体育资源,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中介组织,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产业化、社会化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即建立健身组织网络;每年举办全民健身周;建设全民健身工程(点);建设一批早(晚)健身点;建立一支消极的社会体育指导队伍;建立国民体质测量站;每年开展一系列科学健身讲座;形成特色体育赛事。第三,制定对策措施规划,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居民要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规划要立足长远和前瞻性,实施方案要注重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广泛宣传建设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的跟踪分析,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和调整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增强人民体质的轨道上来,把工作重心下放到基层,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千方百计解决群众健身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将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工作落到实处。加大资金投入,为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保障条件。按照“几分”的原则,多渠道、多样化筹集群众体育经费,鼓励和支持社会捐资支持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八个一工程”。要把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纳入社区服务的范畴,与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以“服务人民、贡献社会”为宗旨,从群众关心的健身热点问题入手,广泛开展主题鲜明的群众性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服务的整体水平。 使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逐步形成整体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拓展的发展态势,以点带面,促进改革、发展、维护。 坚持主旋律,倡导多元化,大力组织实施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品工程。全民健身服务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在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过程中,全体居民要以实施“八个一工程”为龙头,坚持主旋律,倡导多元化,大力组织实施以“八个一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精品工程。具体包括:
(1)继续开展创建体育先进社区活动,将创建活动与实施工作有机结合,将创建目的导向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各居民(单位)要齐心协力,努力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2)注意寻找典型,积累经验。建立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居(单元)要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先进典型,运用典型引导的方法,实行普遍推广,实现以点带面的扩大。
(3)评选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优秀项目。各居民(单位)应遵循群众体育工作的客观规律,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对在实施“八个一工程”中做出成绩的居委会和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体育经济与管理主要研究经济学、管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体育产业的开发和管理,促进体育经济的发展。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什么
体育经济与管理主要研究经济学、管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进行体育产业的开发和管理,促进体育经济的发展。例如:球拍、跑步机、运动护具等体育用品的营销,健身训练、网球课程等体育服务的推广,田径场、篮球场等运动场馆的管理,世锦赛、奥运会等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等。
课程:《体育产业概论》、《体育企业战略管理》、《体育产业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微观经济学》、《运营管理》、《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风险管理》。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的就业前景广泛,毕业生主要在各类体育企业、职业体育俱乐部,健身俱乐部、体育中介公司、运动项目管理中心、体育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从事体育市场经济分析、体育事业规划、体育经济管理和从事体育俱乐部经营以及体育经济学教学与科研的工作。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好的学校
中央财经大学
上海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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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商业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兰州财经大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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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
武汉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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