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会退学费吗

 2025-01-06 15:03:01  阅读 262  评论 0

摘要: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民办大学会退学费吗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乱收费治理政策:

民办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支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收入用于平衡预算,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学校收费资金。

学校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收费资金,不得随意乱发钱物。

各地教育、价格、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收费的监督,对高校不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或违反规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要按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依照相关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民办大学退学不退费怎么办?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第四条 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民办学校对非学历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可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如果还不行,还可向当地媒体进行投诉爆料。

一、有下列情况者,应允许退学、退费:

1、民办高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学校以招生广告进行虚假宣传,以误导、欺骗等方式招收学生的,引起学生不满,可提出书面申请要求退学并提供有关招生广告,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并退还全部所收费用。

2、新生报到注册后,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坚持学习,凭录取通知书、有关证明和本人申请要求退学的,学校应该批准退学,可按下列规定退费。

学生报到注册后,二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住宿费的80%。

学生报到注册后三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7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后四周内要求退学者,退还本学年度学费的60%,住宿费不退。

学生报到注册四周以后要求退学者,不退费。

3、学生报到注册后,因应征入伍,凭入伍通知书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时起至提出退学申请之时止的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4、学生因意外事故或家庭经济发生重大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者,凭乡(镇)以上政府有关证明和退学申请办理退学手续,按报到注册后至批准退学之时实际时间(按每学年学习时间10个月计算),扣除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后,退还剩余部分。

5、学校所开设专业由于招生人数少不能成班(指该专业学生人数少于20人,特殊专业除外),并且40%课时不能按教学计划进行正常教学活动,学生本人又不愿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的或所开专业学生人数少于10人的,学校应该同意退学,并退还本学年度所收全部费用。

6、学生报到注册前预缴学费等款项,因某些原因不能来报到参加学习者,应退还预缴全部款项。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给予退费:

学生因违纪受到开除学籍、勒令退学处分,以及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者,所收费用一律不退。

三、学校应在学生提交退学申请二十天内给予学生是否同意退学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超过二十天不予答复的,则视同学校同意学生退学。

四、我省民办高校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学不能坚持学习者,应由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双方协商解决,已考成绩可以认可。

五、学生报到注册日,秋季开学以九月一日或以后,春季开学以三月一日或以后的具体报到注册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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