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文标题的主要病误

 2025-01-06 07:57:01  阅读 155  评论 0

摘要:关于行政公文标题的主要病误 作为公文?眼睛?的公文标题,对公文质量的影响更加直接,下面根据我多年从事应用文写作教学的积累及公文写作实践就行政公文标题撰拟中经常出现的病误举出实例进行评改。公文标题中经常出现病误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文种使用不当 行政公文标题中

关于行政公文标题的主要病误

作为公文?眼睛?的公文标题,对公文质量的影响更加直接,下面根据我多年从事应用文写作教学的积累及公文写作实践就行政公文标题撰拟中经常出现的病误举出实例进行评改。公文标题中经常出现病误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文种使用不当

行政公文标题的主要病误

行政公文标题中的文种使用不当不利于公文性质的体现、行文方向的反映、行文目的与要求的表达以及文种特点的揭示,不利于文书的处理和立卷、归档以及日后的检索和查阅,使公文失去它的规范性、权威性,以致降低公文的行政效率。文种使用不当有如下四种情况:

 (一)标题中没有文种

例1《关于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关于后面的内容?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是事由,根据这份公文的内容,应该是一份上行公文,文种应该是报告。可以修改为:《某某某关于报送二00五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例2《关于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评比标准》从公文内容看,应该使用下行文中的?通知?行文,《》可以作为?通知?的?附件?处理。标题中同时存在标点符号的错误。可以修改为:《某某又关于开展评比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活动的通知》;若活动已经开展,又可以修改为:《某某关于印发开展评比精神文明单位十项达标活动评比标准的通知》。

 (二)标题中生造文种资料

例1《为王某某同志联系调动事宜》这是一种常见的公文标题错误,有些机关一直延续使用。可以修改为:《关于王某某同志工作调动事宜的函》 或《关于商调王只只同志工作的函》

例2《关于张某等同志上访问题的答复》从标题的内容不能看出被答复的对象,如果是答复张某等同志,没有必要发红头文件;如果是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可以修改为:《关于张某某等同志上访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如果是让下级单位知晓,可以修改为:《某某关于张某等同志上访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三)标题中错用文种

例1 《某某省交通基建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高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技术研究可行性报告的函》这份公文是写给上级机关的,应该使用请示,而不应该使用函,因为函是平行文。可以修改为:《某某省交通基建管理局关于要求审批高等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例2 《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

这是一份转发性的通知,被转发的是一份?报告?,应该在报告后面加上?通知?这一文种名称,也可以去掉?报告?,将?的?移至意见前,让意见直接充当被转发文件的文种。可以修改为:《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报告的通知》或《国务院批转林业部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的意见的通知》

 (四)标题中混用文种

例1 《关于只只只呈报石油化工厂土建增设附属工程的请示报》

请示和报告两个文种不能混用已经是老生常谈,但在具体使用的过程中仍发生混用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刘两个文种的使用界限辨别不清,干脆笼统池吏用?请示报告?行文。这样使上级机关不便于处理,有时甚至贻误工作。可以修改为:《关于石油化工厂增加土建附属工程项目的请示》

例2 《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某某公路桥施工期间严重影响我市公路运输情况的报告函》

这份公文标题的主要问题出在发文机关与主送机关之间的关系处理上,某某市人民政府向某某市交通局报告沐讼路桥施工期间严重影响该市公路运输情况,因为,只某市人民政府与某市交通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正确的应该使用?函?这一文种行文。可以修改为:《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某路桥施工期间严重影响我县公路运输情况的函》

 二、事由表述不清资料

公文的标题应该准确地向读者传达全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思想,在事由部分直接、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旨在公文标题的拟写上是难度最大的,过简过繁都可能导致表述不清,甚至产生歧义,给工作带来麻烦。事由表述不清有以下情况:

 (一)事由繁杂冗赘

例1 《 某大学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不准干扰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报精神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几点意见》这个标题长达57 个字,从事由概括准确、清楚的角度,可以修 改为:

《某大学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委某某号通报精神搞好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或《某某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

例2《某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某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某某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养殖业发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这份通知三层转发,用词重叠,读起来费劲,那么,如何克服转发(批转)性通知的标题重叠、冗长的毛病呢?一是可以省去不必要的成分,如?关于转发?、?的通知?重复的部分;

二是不拘泥于原件标题,可以根据文件内容重新提炼新标题;

三是省略中间环节。可以修改为:《某某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加快畜牧养殖业发展的通知》

 (二)事由简而不明资料

例1 《某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问题的请示》这个标题没有说清请示的具体事项是什么,?粮食问题?是什么问题呢?是价格、收购、供应,还是调运、储备呢?从标题上不能知道真正意图,其关键问题是中心词?问题?没有限制,比较含混,造成事由笼统,词不达意。可以修改为:《某县人民政府关于粮食收购和储备有关问题的请示》。

例2 《中共某某市委通知》

标题中只有发文机关和文种,缺少事由,这种写法一般只适用于命令(令)、公告、通告等少数几个文种,?通知?的标题不能省略事由。可以修改为《 中共只只市委关于某某的通知》。

例3 《某某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4]53号文的通知》从标题看不出公文的任何内容,?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厅[2004]53 号文?到底讲的是什么?这种写法对阅读者来讲一点也不方便,只是方便了作者。可以修改为:《某某转发某某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某某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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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导语 无 从天津招考资讯网了解到,关于印发天津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开始进入大众化阶段,大学生就业已实行双向选择,原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此,在充分征求高等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并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中实行。为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明确高等学校在招生体检方面的责任、深化高等学校招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对所有考生权益的保护,对残疾考生的关爱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二、《指导意见》对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不同的是:

1.进一步放宽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学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

2.对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进行了调整。明确了由于所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按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的录取受限专业;对患有不影响专业学习的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但今后对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可能有影响的,提出不宜就读专业的指导性建议,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专业。

3.由于视力及肝功不正常等方面的原因,高等学校可限定部分专业不予录取。

4.对肢体残疾、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5.高等学校应对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指导意见》只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新生时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的指导性意见。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补充规定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是高等学校录取时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高等学校要充分重视,并根据本通知的有关要求,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向社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省级招办在录取阶段要给高等学校提供完整、清晰的考生体检电子档案,以便于高等学校录取时审核。残疾考生招生工作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吸收本省残联作为成员单位,加强协调与合作。

五、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将本通知及《指导意见》尽快转发至本地区各高等学校。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97]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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