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最高分497 最低分370
上面是07年录取分数,你根据去年三百分数线和今年三本分数线总和考虑!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简介
长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合并而成。办学50多年来,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学校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济、管理、人文等多种学科的重点大学。学校下设20个教学院(部),现有专任教师156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教授230余人,副教授530余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硕士生导师500余人。半个多世纪以来,长安大学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兼有经济、管理、人文多种学科,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建筑工程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高等学府,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12万余人。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是经教育部(教发函[2006]72号)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校园位于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西安独立学院中距离城区最近的学院。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依托长安大学的优质资源、秉承长安大学的办学特色,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进行专业设置。已开设建筑学、公路与桥梁、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运输、交通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市场营销、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艺术设计、会计学、行政管理等15个专业(方向),这些专业均是长安大学最具特色的优势专业。长安大学按照合作办学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学院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完善学院教学水平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学院主要领导、教学负责人、任课教师等大多从长安大学选聘。目前,学院专、兼职教师130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76人、讲师20人,副高以上职称占83%,专任教师中副高级职称人员占87%,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占94%。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己任,秉承“以人为本,质量立校,专家治校,人才兴校,品牌强校”的办学理念,坚持“学生的利益高于一切,育人成才的责任重于泰山”的办学宗旨,按照“弘扬长大传统,树立兴华品牌”的发展思路,严谨治学,严肃治教,严格治校,积极推进教学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强化学生创新精神,确保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长安大学兴华学院规划科学合理,发展前景广阔。从2007年起,学院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教学制度、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把学院建设成为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学质量一流的高标准独立学院
2022年长安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长安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长安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长安大学。院校国标代码:
10710。地址: 陕西 省西安市。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教育部直属、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
第三条 颁发 证书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者,颁发长安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 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长安大学本科招生包括普通 高考 生(含 艺术 和 体育 类考生)、中外合作办学、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高水平运动队、少数 民族 预科班和港澳台侨招生等。
长安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五条 长安都柏林国际交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我校与爱尔兰都柏林大学合作举办的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入学即同时在两校注册学籍,采用“4+0”(即四年均在长安 大学学习 )双学位培养模式。学院开设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车辆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运输(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专业。学生修完双方共同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即可获得长安大学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都柏林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长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集体审议和决策。
第七条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本科招生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长安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 考试 机构〕”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学校分省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长安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 专业就业 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份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阅档。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高考投档成绩。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提供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省份,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七条 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我校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港澳台侨等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戏剧与影视学类(分流专业含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不组织校考,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批次省统考专业合格线,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学校按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省统考专业成绩。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按照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建筑类专业(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的考生,建议具备美术基础。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执行,学校对口试不另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英语、日语、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施大类招生,通过专业类录取的学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大类招生方案在长安大学本科招生网按年度进行信息公开。如学校对大类招生与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有国家资助、社会捐助、学校奖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成才型资助育人体系,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层面与 成长 发展层面的双重精准需求。
激励机制中设有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保障与成长机制中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勤工助学资助、社会捐赠助学金、临时生活困难补助、冬寒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技能提升计划等。学校资助咨询电话:029-82334149,61105098。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年核定的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咨询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传真:029-82334099。监督电话:029-82334612。本科招生网网址:>
对于那些三本美术艺术生来说,三本院校收入的学费比较高,一般会在每年16000到20000左右的费用。美术艺术生住宿每年大约需要800到1500左右,并且,美术艺术生在校期间大约需要两次,大概是6000左右。
对于二本以上的美术艺术生来说,每年的费用花费就会相应的少一些。二本艺术院校的学费每年大约是8000到10000左右。住宿费用和三本的美术艺术生院校相同,每年需要800到1500左右。其次,每年的外出写生也是两次6000左右
至于其他的日常消费要看美术艺术生的个人情况消费水平来说了。一般的美术艺术生,大学四年大约需要花费7万到8万左右的。
扩展资料
学费高的原因:
是因为艺术生在培训学习的过程中需要花费的资金也比较多,这一点哪些在高中学习艺术的艺术生就知道,每年都需要投入很多的钱,一直到大学毕业,每年都需要投入很多学费。
对于那些沿海的艺术院校,所需要的学费就会相应的变高。这和这和当地的消费水平、学校建设管理成本有直接关系。并且艺术专业也是属于特殊专业。相应收取的费用也会较高。以普通专业5000元/学年为标准,4年学费是20000元;特殊专业10000元/学年为标准,4年学费是40000元。当然,这是全国各地高校的平均数值。
以上就是关于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全部的内容,包括:长安大学兴华学院、2022年长安大学招生章程、艺术生大学一年总共花费在多少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长安大学兴华学院】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