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结合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其职业生涯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东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地同类、同批次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
第三条 本科生转专业只能转一次,在第二学期进行,由教务处组织实施,采用选拔考试的方式进行,转入人数最多不超过本专业人数的20%。
第二章 转专业条件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校本科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二)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三)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文、理、艺术、体育等
同科类之间跨类申请者;
(二)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三)转过专业者。
第六条 有下列之一情况的且在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下的学生,且不违反第四条规定,可以不参加转专业考试,直接申请转专业:
(一)休学创业、入伍保留学籍后复学,并已有明确的从业基础与方向者;
(二)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三级甲等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三)因学生休学等原因,学生降入年级无原专业者。
按本条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在所在学院内转专业。
第三章 申请时间与程序
第七条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第二学期启动,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一)教务处根据各专业人数比例,在组织报名前分文、理科向全校公布各专业转入名额,转入名额不得低于本专业人数的10%;
(二)转专业申请时间为四月末,申请转入专业不超过2个;
(三)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考试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排序结果,符合条件者依次挑选自己要求转入的专业;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无故旷考、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六)学校将转专业选拔结果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并发文;
(七)按学校发文的转专业结果,转专业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习。
第八条 符合第六条转专业的学生,于每年九月初集中办理,由学生本人申请(在教务网下载转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初审并公示,学校教学委员会审核,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并发文转专业。
第四章 学籍管理
第九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按照入学时年级所适用学籍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须达到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方可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
东华理工大学南昌校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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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教学系部 | 专业设置 |
01 | 东华理工大学地球科学学院 | 资源勘查工程 |
采矿工程 | ||
城乡规划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
02 | 东华理工大学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 核工程与核技术 |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 ||
核化工与核燃料 | ||
03 | 东华理工大学地球物理与测控技术学院 | 勘查技术与工程 |
地球物理学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04 | 东华理工大学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环境工程 | ||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
05 | 东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通信工程 | ||
06 | 东华理工大学化学生物与材料科学学院 | 应用化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生物技术 | ||
07 | 东华理工大学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
自动化 | ||
机械工程 | ||
08 | 东华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会计学 |
财务管理 | ||
市场营销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
09 | 东华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 法学 |
汉语言文学 | ||
广告学 | ||
10 | 东华理工大学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11 | 东华理工大学理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统计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物理学 | ||
12 | 东华理工大学软件学院 | 软件工程 |
网络工程 | ||
物联网工程 | ||
13 | 东华理工大学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14 | 东华理工大学测绘工程学院 | 测绘工程 |
遥感科学与技术 | ||
土地资源管理 | ||
地理信息科学 | ||
15 | 东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工程管理 | ||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 ||
16 | 东华理工大学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环境设计 | ||
产品设计 | ||
17 | 东华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 软件工程 |
机械工程 | ||
电子信息工程 | ||
18 | 东华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 —— |
19 | 东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20 | 东华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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