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招生总计划8204人,在全国30个省份以及港澳台地区进行招生。
在山东省实施学校全部的招生类别,2017年山东师范大学在山东省设置招生计划6249人,其中,文理科招生计划4362人,定向西藏就业计划30人,艺术类招生计划744人,体育类招生计划196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482人,地方专项计划140人,3+2、3+4转段录取计划145人。
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在浙江普通类第一段投档分数线为642分,超普通类第一段分段线145分,对应的最低位次为12303位,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为1人。
一、山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自浙江高考综合改革以来至2022年投档数据(普通类第一段)
年份
专业
分数线
最低位次
计划数
分段线
线差
分段
2022
中国语言文学类
642
12303
1
497
145
新一段
2021
中国语言文学类
631
16788
2
495
136
新一段
2020
中国语言文学类
638
15276
1
594
44
原一段
2019
中国语言文学类
634
18911
2
595
39
原一段
2018
中国语言文学类
610
31718
2
588
22
原一段
2017
中国语言文学类
588
40205
3
577
11
原一段
山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投档数据
二、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2022年投档分最高的十大院校(普通类第一段)
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院校名称
[4055]武汉大学
[1203]南开大学
[5120]四川大学
[4039]华中师范大学
[3259]南京师范大学
[3731]山东大学
[3281]苏州大学
[4365]中南大学
[1149]首都师范大学
[3646]南昌大学
分数线
663
660
659
658
658
658
656
653
649
645
最低位次
3588
4555
4752
5038
5065
5148
5739
7094
8626
10813
更多院校→
2022年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投档分TOP10
三、[3748]山东师范大学2022年所有专业投档情况(普通类第一段)
专业名称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小学教育(师范)
历史学(师范)
法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化学(师范)
心理学类
地理科学类
哲学
生物科学类
物理学(师范)
新闻传播学类
学前教育(师范)
化学工程与工艺
人工智能
工商管理类
统计学
通信工程
计算机类
金融学类
环境科学
公共管理类
电子信息类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分数线
642
629
625
624
622
618
616
615
614
614
614
612
610
610
606
601
597
597
597
596
594
594
590
589
588
586
最低位次
12303
20886
23876
25080
26372
29678
31647
32830
33372
33451
33885
35775
37010
37609
山东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有物流管理和财务管理。
2022年山东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计划如下:物流管理常规批(本科)招收65人;财务管理常规批(本科)招收90人。
物流管理培养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基础理论,掌握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技能,熟悉国际物流业务运作及管理、物流系统规划、跨国采购及组织管理的国际化、创新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财务管理培养适应现代市场经济需要,具备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际商务规则,系统掌握财务管理和会计学知识,能够在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特别是国际性机构)从事财会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化人才。
山东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优势:
专业课师资均来自山东师范大学,严格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确保教学质量。配备专职班主任,定期与家长沟通在校学习情况。
学生通过山东师范大学2+2中外合作办学完成本科课程,相对直接出国的学生来讲,大大节省了留学成本。
百度百科-山东师范大学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山东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
10445。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八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号(长清湖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千佛山校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师范大学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2021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1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考位次、艺体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体检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专业。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2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在北京等高考改革省(市)的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市)文件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1)美术学、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山东省美术类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山东省外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联考总成绩录取;联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3)音乐表演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成绩,符合专业招生方向要求的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指定的乐器单项成绩录取;乐器单项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总成绩、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4)舞蹈学(男)、舞蹈学(女)专业面向山东省招生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统考成绩录取;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投档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校企合作办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核算综合成绩,其中联考成绩占比60%,高考文化成绩占比40%。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分别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比例相加形成综合成绩。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联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考(联考)成绩,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两个专业进档考生统一按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比对高考位次、投档成绩、统考成绩,位次或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由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2进档考生录取原则: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考生进档后,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投档成绩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综合评价招生、公费师范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五)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其他要求
1外语语种: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学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实施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收费)。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最新标准执行。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师范大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师范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1-86182201、86182202、86182203
山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高等学校教务处: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08〕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别、专业和计划招生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含师范和高职高专)和面向社会专升本。2009年学分互认的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选拔比例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鲁教计字〔2008〕10号),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1。
二、报名专科(高职)生所在学校为生源学校,承担2009年专升本考试任务的学校为主考学校。面向社会招生学校既是生源学校也是主考学校。
(一)报名时间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实行统一时间报名。全省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4日,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自行确定学校报名起始时间。
(二)资格审查生源学校根据《通知》要求,负责本校学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生源学校要认真审查考生姓名、考生号等信息是否与高考录取简明登记表相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报名结束后,张榜公布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三)软件使用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要求各学校一律使用我处组织开发的网络版《山东省高等教育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软件”,学校可在11月25日后登录网站下载该软件)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数据库(数据库格式见附件2)。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数据库要求填报数据,不得改变数据格式。专升本报名考试需要考生电子图像信息。已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校,可把报名考生的照片直接拷贝到软件系统指定目录,由系统进行审核;尚未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的学校,可通过软件系统进行现场照像,但必须确保图像清晰且照片规格符合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要求。软件同时具有考生网上自行填报考生信息和专门人员统一录入考生信息功能,各高校可根据本校情况灵活使用。软件使用技术支持方式:
(1)QQ群名称:EMS技术支持1,号码:57019231;EMS技术支持2,号码:62141303。
(2)服务电话:杨华伟13553180327,刘鹍13065079007,陈贞翔0531-86586079。
(三)填报志愿报名参加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的学生须填写《2009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考生报名表》(见附件3)并交生源学校进行报名,或通过生源学校指定网络进行报名。填报志愿时,普通专升本类别中如果同一专业的招生学校有2所以上,考生可填报第一志愿1个,第二志愿不超过3个(平行志愿),并在“是否服从调剂录取”栏中填写“是”或“否”,若不填写,视为不服从调剂。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可通过软件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并组织考生进行签字确认。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专升本。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或相关医学类。考生不得多次报名。多次报名的考生,系统只接收初次上传的考生信息,其余信息将不被接收。
(五)准考证号码的编排、打印及发放考生准考证号码共15位(编排方法见附件4,可由软件自动生成),考生的准考证(见附件5)与考生的身份证是考生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必需证件,准考证由生源学校使用软件打印。生源学校须在准考证的考生照片处、准考证存根与准考证的骑缝处分别加盖生源学校红色印章,并于12月24日前将准考证发放给考生本人,准考证存根由生源学校留存备查。考试前主考学校(见附件6)须通过软件将每个考场的考生图像信息和考场签字名册单独打印并发放至各考场,供监考老师核对和考生签字使用。
(六)信息汇总生源学校要将软件生成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库于12月5日至8日进行上传。数据上传时可实现即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数据将不能成功上传,生源学校应及时修改并再次上传。各高校要合理安排数据上传时间,确保本校数据12月8日前通过审核并成功上传,12月8日后系统关闭,不再接收上传数据。我处将对所有报名数据进行汇总审核,生源学校可于12月15日通过软件下载最终审核合格的数据。
(七)考场编排考场、座次、考生图像等信息统一随机编排,主考学校可于12月22日通过软件进行下载。12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网站或登录主考学校网站查询有关考试信息,并到主考学校现场查询考试地点。
(八)报名费考生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由生源学校代收。报名结束后我处将根据报名人数向生源学校下达收费通知,收取的报名费统一交省财政专户。
三、考试(一)考试科目及要求考试科目为2门公共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共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共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7、8、9。
(二)考试组织及范围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面向社会专升本考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主考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正、公平。
(三)考试命题及阅卷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我处协调有关学校承担。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课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科目的命题应包含6门课程,其中专业骨干课程不得少于4门。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至29日。12月27日:上午8:30—10:30科目:计算机(高等数学)12月27日:下午14:00—16:00科目:外语(大学语文)12月28日:上午8:30—11:30科目:专业综合一12月28日:下午14:00—17:00科目:专业综合二12月29日:师范类音、体、美专业技能测试。其中,山东师范大学负责体育专业、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德州学院负责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各专业测试科目见附件1。专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要求由上述学校制定,经我处核准后实施。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负责阅卷、统分的学校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将成绩于2009年1月10日前报我处。生源学校可于1月底前通过软件下载考生成绩,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在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09年3月15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进行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如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阅卷学校要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一年后方可销毁。
(六)其他事项主考学校须提前将考点设立情况报我处核准后实施。面向社会招收专升本的学校,要将招生简章报我处审核后,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四、录取普通专升本在同类别同一专业内确定考生录取资格,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考生志愿录取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调剂志愿。
(一)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前分别设定公共课(外语、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综合课和考生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所有考试科目及总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为非受限考生。非受限考生中,按照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1:1确定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具备录取资格。
(二)第一志愿录取对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按不超过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1:1的比例,依据其总成绩由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提供第一志愿报考该校各专业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则不能录取其他志愿报考该校或没有报考该校的考生。
(三)第二志愿录取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按其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志愿招生学校提供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
(四)调剂志愿录取对具备录取资格但未被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所报学校录取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录取,则向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随机提供其名单及相关信息,由学校择优录取。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录取产生的计划缺额,在剩余的非受限考生中,分类别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录满学校招生计划为止。
(五)录取信息下载招生学校可于录取结束后15日内通过软件下载录取考生信息,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招生学校负责将录取通知书寄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负责转寄或转交考生本人,不得交其他任何人转寄或转交。考生按招生学校的要求入学手续。专升本考试录取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原则性很强,各高校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要认真总结往年考试组织管理的经验教训,制订、完善有关工作规程,落实责任制,严肃考风考纪,狠抓安全保密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确保考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认真做好考生到异地参加考试的有关工作,妥善安排考生的交通、食宿等问题,保障考生安全,确保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山东师范大学为例,山东师范大学学校代码为: 10445。
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西藏、新疆、宁夏等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生。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经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章程、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
山东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公费生及委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全省安排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5000人,公费医学生招生计划2600人(其中本专科各1300人),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391人,委培师范生招生计划306人。
公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济南大学等17所高校承担。公费本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青岛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滨州医学院等6所高校承担;公费专科医学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3所高校承担。
公费农科生培养任务由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聊城大学等5所高校承担。委培师范生培养任务由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鲁东大学等5所高校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 山东师范大学官网-山东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以上就是关于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计划招生多少人全部的内容,包括: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计划招生多少人、山东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师范类在浙江省录取分数线、山东师范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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