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民办大学检查

 2025-01-02 10:45:01  阅读 968  评论 0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引导私立高等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立高等学校,是指私营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出资或自筹经费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引导私立高等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广东省高等教育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立高等学校,是指私营企业、民间组织和个人出资或自筹经费,依法成立的具有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和法人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第三条 私立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办学的补充。私立高等学校应遵循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为社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专门人才,促进受教育者身心健康发展。

私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作为办学宗旨。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私立高等学校应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维护其合法权益。

私立高等学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第五条 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是我省私立高等学校的管理部门。第二章 学校设置第六条 设置私立高等学校分为筹办和正式建校两个阶段。达到国家规定设置标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未达到设置标准的,必须先申请筹办。第七条 申办私立高等学校,由创办人向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省外或境外团体、个人与我省私营企业、民间组织或个人合作在我省举办私立高等学校的,以我省一方为主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广东民办大学检查

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对申办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交由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机构进行评议。对评议获得通过的,属专科层次的,由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属本科层次和研究生层次的,由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分别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对不符合筹办或正式建校条件或评议不通过的,由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于1个月内通知申办者。第八条 经批准筹办的私立高等学校,应从批准之日起5年内达到正式建校的设置标准。到期不能达到设置标准的取消其筹办资格。第九条 申请筹办私立高等学校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5名以上具有高等教育办学经验人员组成的筹办工作班子;

(二)具有较高素质和管理高等学校能力的校长候选人和适应教学要求的高级职称的教师候选人;

(三)具有与建校初期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四)具有与开办初期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地和学校物质建设计划。第十条 申请筹办私立高等学校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筹办申请报告(包括学校名称和办学地点,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办学类别、层次和专业设置,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经费和师资来源,校园和校舍建设计划);

(二)与办学有关的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和学校发展规划;

(三)筹办经费的审核、验资证明;

(四)创办人、筹办工作班子成员名单及其简历。

与境外机构或个人合办私立高等学校,必须提供合作协议影印本(或副本)以及合作机构或个人的有关材料。第十一条 申请正式建校的私立高等学校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内容与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相同的正式建校招生申请报告;

(二)省人民政府的审核意见(属专科层次,达到设置标准的除外);

(三)与办学有关的专门人才需求预测和学校发展规划;

(四)正式建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五)拟成立的校董会正副董事长及其成员、校长候选人名单及其简历;

(六)学校管理和教学骨干的名单、年龄、职称和学历;

(七)学校章程和校董会章程草案。第十二条 私立高等学校校名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规定,应与其办学层次、类别相符,并不得以“中国”、“中华”和国家名称以及国内外区域名称命名。批准筹办的私立高等学校校名,须在校名后加注“(筹办)”字样。第十三条 经批准筹办或正式建校的私立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第三章 学校内部管理第十四条 私立高等学校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学,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义务,严格按照学校章程所规定的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组织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广东的民办大学有哪些?

如下

1、广东白云学院

2、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3、广东培正学院

4、广东东软学院

5、广州城市理工学院

6、广州软件学院

7、广州南方学院

8、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9、广州华商学院

10、湛江科技学院

11、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

12、广州理工学院

13、广州华立学院

14、广州应用科技学院

15、广州商学院

16、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17、珠海科技学院

18、广州工商学院

19、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

20、广东科技学院

21、广东理工学院

22、广东工商职业技术大学

23、东莞城市学院

24、广州新华学院

25、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百度百科-全国高等学校名单

广东有哪些“民办大学”报这类学校要注意些什么

广东的民办大学有:珠海科技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州新华学院等。

广州新华学院(Guangzhou Xinhua College)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医学数字教育项目示范基地学校。学校举办者为广东东宝集团有限公司。

院系专业

截至2019年4月,学校设有19个二级教学单位,开办46个本科专业。

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广州新华学院

广东有哪些民办大学

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白云职业技术学院、华联等 它的师资力量,教学模式、学校面积、在校学生人数、学校的政策、毕业生的就业率等 好的方面:师资力量比较雄厚,设施比较新 差的方面:有一部分企业不怎么喜欢民办毕业生,所以找工作有一定的困难。 它可以颁发本科学历证书,也得到国家的批准的。广东没有几家拥有这样资格的民办学校且是比较有名的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英文名:UESTC,Zhongshan Institute),前身是中山大学孙文学院,创办于1986年10月,坐落于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一号,是一座全日制本科独立院校。2002年10月,该学校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成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独立学院,是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的17个常务理事单位之一。学院由电子科技大学与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学院以“敢为天下先”为校训,为国家和社会的计算机行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原华南理工大学广州汽车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以工科为主,经济、管理、文学、理学、艺术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举办方——华南理工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校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坐拥天狮岭,比邻天马河,校园内地势蜿蜒起伏,建筑错落有致;绿树成荫,花香流溢,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被学生称为广州最美的大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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