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名校建设工程实施意见 鲁教高字(2011)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高等教育内涵提升计划(2011-2015年)》(鲁教高字[2011]1号)的要求,为加强对高等学校的分类指导,强化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名校带动作用,增强高等教育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制订本意见。 在山东省地方高校中遴选一批应用基础型、应用型和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进行重点建设。
(一)重点建设3-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的特色名校。建设成为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
(二)重点建设10-15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成为服务于山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支撑现代产业体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为突出的办学特色和较高的办学声誉。
(三)重点建设20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的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建设成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培养我省行业企业急需的高级技能型人才,在全国同类高校中有较大影响。 (一)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目标明确,改革思路清晰,形成各自的办学理念和风格。
(二)学科专业。建立适应山东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培育和发展与山东经济社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相匹配的优势专业和特色专业。遴选300个基础、优势、特色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其中,本科院校每校10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6个。
(三)师资队伍。加强优秀拔尖人才、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引进、选拔与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手段先进、教学效果好、教学改革成效显著的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教学改革。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科学制定与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改革、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建设,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实验室、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改善人才培养结构,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体制机制。加强学校之间、校企之间、学校与科研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机制。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途径。不断深化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以科学的管理确保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切实提高为经济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六)社会服务。引导高校利用人才资源优势,面向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提供科技研发、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职工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服务;充分发挥智囊团的作用,积极参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先进文化;培养大批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专门人才,增强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名校建设工程从2011年-2015年由省教育厅、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学校申报、教育行政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立项、项目实施、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操作程序,按年度、分类别、分批次推进,稳步发展。对入选名校建设工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终止立项。
2011年,制订建设项目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遴选第一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5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10所。
2012年,遴选第二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2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4-6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7所。
2013年,启动遴选第三批高校进行名校工程建设,其中,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院校3-4所,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3所。
2014年,完成首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2015年,完成第二批、第三批名校的项目建设并进行验收。 国家部委属高校和已列为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建设项目的高职院校不在本项目申请范围,全省其他普通高校均可自愿申报,但每个院校只能同时申报一种类型。
(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定位准确,办学理念先进,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核心竞争力强,有鲜明的办学特色。
2.重点学科和优势专业建设成效显著,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有与重点学科相匹配的多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组成的学科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具有多项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过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有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4.社会服务能力强,积极参与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成果转化率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在引领文化发展,推动文化建设、促进文化繁荣中做出积极贡献。
5.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职业素养好,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强,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70%以上。
6.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申报基本条件
1.学校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发展规划符合区域或行业发展需要,有鲜明的办学特色,有较强的竞争力。
2.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或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有多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组成的优势专业群。
3.教学改革成就突出,具有国家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十一五”期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多项省级教学成果奖,有省级教学名师和多个省级教学团队。
4.积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重大课题研究和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建设,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果显著,横向课题、行业科技项目经费占当年到帐科研经费总数的60%以上。
5.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强,职业素养好,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80%以上。
6.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学条件达到标准,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三)技能型人才培养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申报基本条件
1.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有三届(含三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
2.办学思路清晰,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达到标准。
3.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校企合作密切,机制健全,各专业都建立了稳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产学研合作教育成效显著,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省内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
4.具有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
5.学生职业素质好,专业技能强,在省级(含省级)以上专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毕业生就业水平高,近三年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
6.通过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严重违规办学行为。 1.各高校根据本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对照《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申报条件(试行)》进行自查自评,如实填写数据,认定达到申报条件的,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报告。申报时,需提交“名校建设工程”的申报书(见附件1、2)和佐证材料。2011年申报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2.省教育厅牵头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材料进行论证和评审。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议通过专家论证的材料并对审议结果进行公示,最后确定并公布立项建设院校名单,同时下达项目建设任务书,并提供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 1.加强领导。“名校建设工程”由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领导,负责制定建设规划,落实组织、政策等保障措施,为实施“名校工程”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省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成立“名校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名校建设工程”的指导和审定工作,省教育厅高教处负责组织协调和申报等日常工作。
2.加大投入。省财政设立名校建设工程专项经费,结合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等资金对特色名校给予支持;各建设学校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多方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市地政府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确保名校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3.健全制度。建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评审与验收制度、淘汰和动态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申报评价指标体系和验收申报评价指标体系,激发名校建设与管理的活力。建立名校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提高“名校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益和辐射效应。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名校发展对全省经济发展、提升省域品牌的重要性,加强协调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重视、关心、支持名校发展的良好局面。
品牌专业是为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服务发展、精致育人、强化特色、争创一流”的要求,重点建设100个左右在全国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具有领先优势、与国际接轨、在世界同领域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在省内乃至国内高职院校同类专业中形成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就业竞争力强、创新创业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品牌专业的建设,建立了开放竞争申报机制、项目责任机制、绩效考核机制。
品牌专业建设点的建设周期为4年。建设第2年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给予黄牌警告并要求学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达到整改要求的,取消立项;建设期满后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确定为省高职教育品牌专业;验收不合格的将取消项目资格,并视情况采取收回资助资金、减少省级项目推荐限额等措施。
各高职院校应在学校网站主页建立申报工作专栏,将申报材料及其相应的支撑、印证材料(扫描件)等上网,供专家评审用。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密码,应面向社会公开。若因网站无法访问、材料不齐全、无相关佐证材料影响网上评审,后果由学校自负。
那么教师云平台就是各位项目负责人用来建设网站、填充资料,因为这个平台大量成功案例参考、海量资源、轻松简易建站等多功能,可以让项目负责人减轻很多工作量。
2008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荐院校标准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制订本标准,供各地对拟推荐院校进行预审时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至少有三届(含三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建设的院校应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良好的发展条件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地区支柱产业规划,并且得到省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举办方的全力支持。
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院校,以及申报重点建设专业方向与当地支柱产业领域不一致的院校,均暂不列为评审对象:
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
2.有校园不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
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
5.当地人民政府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
6.毕业生首次就业率低于70%,或低于全省(区、市)平均就业率的;
7.在合作办学中有不规范行为的;
8.在教育部、财政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要想评上示范高职院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支持、举办方支持
2、领导能力领先
3、综合水平领先(包括:办学理念\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就业质量与社会评价)
4\教学改革领先(包括: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改革卓有成效)
5\专业建设方案科学
6\社会服务能力强。
探析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对推进陕西高职教育发展的作用
论文 关键词:示范性高职院校 优势 高等职业 引领和示范作用
论文 摘要 :陕西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优势在于,以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主要特征,通过不断深入工学结合,加大“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对陕西高职教育的改革与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
一、全国及陕西高职教育发展和示范院校建设概况
近10年来,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截至2009年,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1280万人,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的47.7%,高等职业教育已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2006年,国家启动了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计划,“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至少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并给予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单独招生等政策支持。2006年评了28所,2007年评了42所,2008年评了30所。陕西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名列其中。陕西省于2008年开始建设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目前有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西安电力高等专校等9所。2010年,国家启动全国新增100所骨干高职学院建设计划,全国高职教育将形成以国家示范院校为引导,国家骨干高职学院为带动,省级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更加注重高职教育内涵的发展与创新,强调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也就是说,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是骨干院校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它反映着学校的管理层设计思想,体现着办学定位和办学方向,也从一定程度上指出了阻碍当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症结所在。在“2009产学研合作教育峰会”上,一致通过了“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办学、合作发展”高职教育的办学方针,以改革创新、合作共建、凸显特色、提高质量为发展思路。以上4个“合作”是高职学院今后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努力方向。
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优势
1.以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为主要特征,实现了高职教育的理念革新。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就是要力求让能深度介入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的开发、教学过程的参与、企业文化的渗透等合作工作,使学校与企业的关系紧密、互为依存。
示范院校在开放办学、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为各高职院校做出了很好的榜样。省级示范院校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根据行业、企业、社会用人标准及需求变化,及时改革和调整专业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该院大力推进工学结合、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和开门办学,探索出以“工学五结合”为特征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了“项目导向、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符合各专业特点的教学模式,把教鞭指向生产一线,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此外,该院通过组建交通物流职教集团等多种途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先后建立了150多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实现了学校培养和用人单位的“无缝”对接,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显著提高。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长期以来依托行业办学,校企深度合作特点突出。学院与长期合作的20多家企业组建了西安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理念同新、目标同趋、任务同驱、资源同享、创新同步、质量同兴、和谐发展。学院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创新以“四接轨”为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即“人才培养规格与企业需求接轨、教学过程与岗位工作过程接轨、教学内容与工作任务接轨、能力考核与技能鉴定接轨”。学院利用地处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和行业背景优势,积极创新“市企共建、校企合作”的办学机制,与用人企业密切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校企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参与教学管理、共同考评教学质量,促进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2.打破传统教学模式,坚持工学结合,增强了学生的职业意识和职业技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是将课堂上的学习和工作上的学习结合起来,使学生将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从而加深对自己所学专业的认识,使学生看到学校中学习的理论与工作之间的联系,提高学习理论的积极性。根据学校自身或专业的行业背景和需求的不同,工学结合的具体方式有“订单培养”、“顶岗实习”、“项目驱动”、“工学交替”、“校企融合”等等。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是陕西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的建设院校。该院于2007年实施了“百县千企联姻工程”,把学生带到田间地头、果园和蔬菜大棚,让学生在具体生产过程中去学习、去实践。在实践中,园艺技术专业学生掌握了果树整形修剪、蔬菜选种栽培、土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畜牧专业学生掌握了家畜育雏、养殖、常见病预防、饲料与营养等技术。“百县千企联姻工程”实现了在人才培养模式上谋求新突破,在专业建设和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革上谋求新突破,在建立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实训体系上谋求新突破,三个新突破强化了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
为了强调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规定各专业实践性教学要占到总学时的一半以上,学生还要有最少半年的时间在实际工作岗位进行顶岗实习。毕业生除具备毕业证外,还至少要有1-2个社会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院内也开设了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等多项行业技能鉴定培训站,满足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需要。此外,该院还通过校企合作、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与用人单位分工实施的办法,进一步完善“工学结合”、“产学合作”、“订单培养”等教学模式,强化学生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使学生“双证书”获取率达到80%。
3.通过“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一是要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二是要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逐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实行“双轨机制”打造高素质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实现教学管理人员和行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双向挂职”、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双重身份”。
强调实践性是高职学院人才培养的主要特征。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是高职学院改善办学条件、彰显办学特色、提高教学质量的重点。同样是国家级示范性高职学院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该院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行之有效的“精练实用的教学和快捷有效的实训相融合”的人才培养基本模式。实施这一模式的关键支撑平台是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前校后厂”办学格局的框架内建立的“实验室-工业技术实训中心-校办实习工厂”三级配套并向校外产业实习基地延伸的实践教学体系。 为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该院在不断增强自身实践教学实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及各种社会资源的深度合作,建立新的校外实训基地,拓展原有实训、实习基地的功能,完善管理运行机制。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校企之间的双向互动,达到了“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良好效果,使人才培养模式的贯彻实施有了可靠保障。
双师型专兼职教学团队和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使得以能力为主线的人才培养模式得以有效贯彻实施,让学生真正成为相关专业领域内职业岗位上广受欢迎的实用人才。
三、示范校建设对推进高职院校的重要作用
1.示范建设院校招生就业“两旺”。学生报考示范建设院校十分踊跃,第一志愿报考率显著增加,录取分数大大提高。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近三年新生第一志愿报考率平均达到170%,87%的学生超过三本录取分数线。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保持招生规模逐年递增的同时,不断加大跨省招生规模,2009年达到30%以上。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在陕录取学生三本线以上占41.3%,2010年达到100%,新生的.报考率录取率报到率再创新高。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近几年招生第一志愿上线率均保持在200%以上,个别专业在400%以上,文理科最高录取分数均超过二本分数线,70%以上的学生录取分数超过三本线。2009年,全国已有33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开展独立招生,2010年单独招生院校的范围扩大到73所。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三所职业院校2010年首次实行单独招生。可见,示范建设高职院校已越来越受到考生及家长的青睐。
示范建设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大大提高,大都在98%左右。数据咨询公司麦可思发布的《2010大学生就业报告》称: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2009届毕业生的就业率(88.1%),已经不低于非“211”本科院校(87.4%),高于非示范院校(84.3%)。陕甘宁青区域体,居2009届高职高专毕业半年后就业率全国榜首(88.1%)。据相关统计,近3年陕西所有国家级、省级示范建设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全部达到95%以上。
2.校企深度合作,为高职院校的发展注入了活力。示范建设院校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设专业突出铁路工程,实践教学强化铁路技能,工学结合依托铁路企业。为加快“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该院依托铁路施工与维护企业,校企合作共建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平台;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速铁路实训工区、高速铁路地基检测实训室、铁路轨道养护实训室、专业机房等校内实训基地建设。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发挥铁路特色优势和中心城市地域优势,构建了一个既有广度又有深度的校企合作。校企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开发,多项成果得到广泛运用;校企共同建设“双师型”教学团队,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数量稳定、结构合理。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把加强“校企合作”作为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首要任务,采取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培养应用型人才,着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该院与多家企业联手打造示范高职校企合作共赢的特色品牌,形成了“五环联动,工学六合,十种模式共同推进”的人才培养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中具有很高的示范推广价值。
3.在扩大社会服务的同时实现校企合作发展。高职学院担负着多种多样的社会服务职能,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客观要求,主要途径有向区域和行业提供技术应用型和高技能型的人才培训与培养,提供技术创新、推广和服务,实施先进文化的传播和辐射,使学校成为区域的技术技能培训中心、新技术的研发推广中心、区域学习型社会中心。具体包括:就业转岗培训、技术研发推广与服务、文化教育传播与辐射、社区需要学校有条件提供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等。
示范建设高职学院具有良好的发展基础,在区域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特色,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的实施,在社会服务功能方面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该院针对服务对象规模小、经营松散、企业化程度低、组织困难等特点,完善和创新了基地示范型、专家大院型、科技包村型、技术服务型、企业带动型等五种产学合作模式,与千百个县、企“联姻”,“校县合作搭台、工学结合切入、五种模式运作、育人服务双赢”,走出了一条农业高职院校发挥自身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新路子。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在示范建设中发挥学院“一个集团、四个基地”(学院是西安轨道职教集团牵头单位、铁道部机车司机培训基地、全国地方铁路人才培训基地、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人才培养基地、西安市职业教育技术类公共实训基地)的作用,实施“千站百段”工程,面向轨道交通行业各站(点)段(企业),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攻关、技术研发和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不断扩展为社会和企业服务的内涵。
:
[1] 邢胜言.多层面构筑学生跨入职业生涯的“匹配性接口”——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创新纪实[N].教育报,2007-07-01(4).
[2] 李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百县千企联姻工程”纪实[N].中国教育报,2010-03-19(1).
[3] 周建松.国家示范建设与高职教育吸引力的提升[N].光明日报,2009-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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