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4-12-31 04:57:01  阅读 319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与转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与人才市场对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兼顾学生个性化学习能力、发展目标与自我知识建构的需要,允许符合学校规定的在籍学生在入学后规定的期间内,重新选择新的专业。

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四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在第二学期内提出校内转专业申请:

(1)学生经考核,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别的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其他经学校认定的原因。

第四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的计划名额,由学院根据专业发展规划以及当年的教学资源状况核准公布,具体按照学院有关通知执行。

第四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许提出转学申请:

(1)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本校学习,但尚能在别的学校学习者;

(2)经学校认可,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3)经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按规定允许转学的。

第四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或者入校后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常理由的。

第四十四条 学生转学按照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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