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十一章 附则

 2024-12-30 13:27:01  阅读 720  评论 0

摘要:第五十六条 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施行。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级、本数。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学费厦大马来西亚分

第五十六条 留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学籍管理参照本规定施行。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级、本数。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学费

厦大马来西亚分校本科生学费按学分以林吉特的方式收取,但从2018年开始录取中国学生以美元的方式收取,美元费用较高于林吉特。

按林吉特方式收取时文商科每学分500林吉特,工科每学分550林吉特,国际学生办理费为2500林吉特/年。中国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一次性缴纳该学年学费,马来西亚学生于每学期缴纳该学期学费,全体学生缴纳基础学费总额相等,在现值上马来西亚学生学费低于中国学生学费。

根据厦门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可提前毕业。每长学期可修21学分,每短学期可修10学分,但自2017年开始,每短学期可修7学分。

中国学生需在毕业前达到专业要求的雅思水平,方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费用自理,在马来西亚的考试费用为795马币/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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