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席团的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在预备会议上由全体职工代表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应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领导干部。其中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超过半数。
选举的程序:工会根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并同党政领导协商后,提出大会主席团人数构成的比例等具体方案;将候选人名单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也可以举手表决产生。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根据需要可选举产生大会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为宜。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其人数可根据职工代表大会人数的多少确定。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二、主席团的选举原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选举,应遵循下列原则:本届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时必须有应到会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必须有应到会正式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选举由大会筹备委员会主任或工会主席主持。
三、主席团的职责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主持开好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草拟大会决议。听取和综合各职工代表团(组)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修改。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职工代表大会结束,主席团职权中止。
教职工代表产生可以由全体教职工大会差额无记名选举产生,也可由年级(或教研组、学科组)为选举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学校党政工团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到选举单位,参加选举。代表须获得半数以上的同意票才能当选。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结果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有效后,张榜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教代会同期,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列席代表一般为未当选教职工代表的本单位中层领导、工会工作人员。列席代表在教代会上可以发表意见,但不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不能当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但可以被选为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或退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中止。教职工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选举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罢免、更换或补选代表,须获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过半数的同意。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代表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按比例要求确定代表名额。教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学校召开教代会,代表名额不少于30名;其中教职工人数不足50人的学校应当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教职工人数100人的学校代表名额为40名;在此基础上,职工人数每增加100人,代表名额增加7名。
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其中一线教师(不含中层正职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领导)应占代表总数的70%以上,女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应占一定比例。
工会是教代会闭幕期间的常设机构(和人大常委会类似),一般教代会在开幕前,需要由工会牵头由成立筹备组,进行比如分选区、布置选代表等事宜,然后在代表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建议名单,经过全体教职工或代表的同意(表决)正式成立主席团,选出秘书长(秘书长可以有工会主席兼任,也可以是主席团的其他成员),然后由秘书长主持下一届教代会的会务工作,包括主持开教代会大会。
车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时,职工代表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设大会主席团,主席团一般由5~7人组成,主席团成员应由车间领导干部、工会主席和工人代表组成,其中工人代表应占主席团成员的半数以上;职工代表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可选举执行主席1~3人,一般由工会主席和不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职工代表担任。主席团成员须经职代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开好职代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工作;
2研究需要大会通过和决定的事项,审议大会决议,听取各代表小组对大会议案的意见和建议;
3主持大会的表决和选举工作;
4处理大会的其他重要问题。车间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大会主席团职权中止。
车间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经营、提案审查、评议干部、生活福利等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相应的工作。
团的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团的代表大会主席团。
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团的委员会与下一级团的委员会协商提名,经各代表团(小组)酝酿讨论后,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小组)负责人,团的代表大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的代表大会代表。
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人,由上届团的委员会提名,在大会秘书长主持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表决产生。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以上就是关于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怎样产生的全部的内容,包括: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怎样产生的、怎样选举教代会成员、学校教代会由谁主持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是怎样产生的?】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