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考法律专业有哪些科目

 2024-11-24 11:39:01  阅读 685  评论 0

摘要:社会飞速发展,面临升职就业等压力,提升自我优势是必不可少的,拥有一个高学历或好文凭是关键,可以让就业的范围更广升职的机会更多。学历是判断个人素质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也重视高学历的员工。下面本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有18门必考科目,15门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中国近

社会飞速发展,面临升职就业等压力,提升自我优势是必不可少的,拥有一个高学历或好文凭是关键,可以让就业的范围更广升职的机会更多。学历是判断个人素质的重要条件之一,企业也重视高学历的员工。下面本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有18门必考科目,15门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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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流程

1、自考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考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每半年申请一次,发放一次。上半年申请时间一般为4月中旬,下半年申请时间一般为9月中下旬。

学位评审费用在0-200元之间,发放学位证书的时间一般为6月底和12月底。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士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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