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停考自考有关专业的通知

 2025-03-28 22:15:01  阅读 375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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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青海省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

青海省关于停考自学考试有关专业的通知

各市州考委,各主考院校:

青海省关于停考自考有关专业的通知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要求,我省自学考试专科汉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藏语言文学专业,自2022年下半年起停止接受新生报考。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停考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考专业

本科专业。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350105。

专科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70201;藏语言文学,专业代码950305。

二、过渡办法

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2年10月至2025年10月,2026年4月起不再安排停考专业相关课程考试。

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2025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在过渡期时间内,安排3轮停考专业课程考试计划,未取得考试计划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合理安排考试课程,并完成实践课程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争取按期毕业。

三、工作要求

各市州考委和各主考学校要高度重视专业停考相关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及时告知考生停考的专业和过渡办法。

各主考学校在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妥善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本科层次毕业论文答辩事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

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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