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产假多少天最新政策规定

 2025-03-27 10:06:02  阅读 203  评论 0

摘要:烟台法定产假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山东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山东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以下整理了烟台产假工资相关规定,可供参考

烟台法定产假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山东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山东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以下整理了烟台产假工资相关规定,可供参考。

2024烟台产假相关政策规定多少天

2024年烟台产假规定是多少天暂未公布,以下烟台产假沿用的仍是往年的规定,仅供参考。

烟台产假多少天最新政策规定

产假为158天。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山东地方相关法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山东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

烟台产假的工资发放标准

山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烟台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1.在定点医院挂账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女职工,系统自动完成生育津贴的申报登记工作,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政策规定计发的生育津贴直接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2.参保女职工在非本市定点医院住院生育或流产的。或因特殊情况未实现生育津贴挂账登记结算的。由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生育津贴经审核后一次性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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