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24年

 2025-03-23 12:45:01  阅读 170  评论 0

摘要:广西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以下简称“5市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以下简称“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

广西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以下简称“5市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以下简称“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下面是具体内容。

2024广西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第七条设置2020—2022年加分调整过渡期,过渡期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广西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24年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1.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以下简称“5市城区”)外,全区其他地区的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以下简称“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2.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等28个自治县、享受自治县待遇县、山区县、边境县和享受边境县待遇县(以下简称“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20分。

3.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等22个山区县(以下简称“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0分。

4.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分。

5.“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六)我区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在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0分,2021—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7分。

(七)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

1.“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

2.“22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分。

(八)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户籍未迁移(含户籍有过迁移且在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回原籍),在2020年春季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并实际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按本条第(五)款相应分值加分;山区、边境县考生可按本条第(七)款相应分值加分。

2.户籍未迁移(含户籍有过迁移且在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回原籍),未在2020年春季学期的规定时间内将学籍转回户籍所在地高中并实际就读的,按以下情形加分。

(1)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 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5分;

2021年加10分;

2022年加7分。

(2)“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7分。

(3)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4)“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5)“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考生,2020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10分;

2021年加7分;

2022年加5分。

(6)“22个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的考生,2020—2022年参加普通高考的加5分。

3.除本条第(八)款第1、2点所列情形以外的考生,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第八条 2023年及以后加分项目、分值。

(一)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7分。

(五)少数民族考生加分。

1.除“5市城区”以外的“10个世居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

2.“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

3.“22个山区县”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7分。

4.除“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22个山区县”“5市城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5分。

5.“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6.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六)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具有我区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7分。

(七)边境县考生加分。

8个边境县的考生: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等8个边境县(市、区)的考生,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15分;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上述边境县的加5分。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广西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2024年】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1722998.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191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