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一条第2款至第6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2、转考考生应当按转入地省级考办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考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的规定由转入地省级考办按照有关文件制订。
3、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12月2日—4日
1.办理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计划表(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单(自行在网上打印)
2.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本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计划表(自行在网上打印)、成绩单(自行在网上打印)及论文答辩成绩单、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考生将上述材料按A4纸复印:专科毕业证书一式2份、其他材料均一式1份。
1.初审:考生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装订要求见后)交办证的老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办证的老师将收取复印件,退还原件,并开具初审合格单给考生。
2.交费:考生凭初审合格单到交费处交毕业审定费及毕业证书工本费30元。
3.校对信息、领取表格:考生凭收费单据到毕业生信息采集处打印校对单仔细校对,若有差误请立即更正,并领取毕业生登记表。(校对要求见后)
4.回收《毕业生登记表》:考生将填写好的毕业生登记表交回区考院交表处。
一、030104经济法学专业(专科)停考后与030112法律专业(基础科段)对应衔接、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本)停考后与080707通信工程专业(独本)对应衔接。
二、030104经济法学专业(专科)及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本)的考生,凡截止于2011年12月未毕业的,以后一律按对应衔接的相关专业要求报考及办理毕业手续。080708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本)的社会考生在该专业停考后,应与重庆邮电大学自考办联系有关080707通信工程专业(独本)报考及办理毕业手续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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