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准入准出制度。学校实行专业准入准出制度,赋予学生充分的专业选择权。学生进校一段时间以后,在了解自身条件和学校政策的基础上,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可以进行跨类准入、类内专业分流等;毕业时只要符合某个专业的准出条件,也可以申请从该专业准出,获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根据有关规定特殊类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适用专业准入准出规则。
(二)文华创新学院是学校对拔尖人才进行财经基础×数智科技×人文精神创新培养的荣誉学院。设立会计学(数智会计拔尖班)、法学(数智法学拔尖班)、金融学(智能金融强基班)等三个创新班,面向普通高考招生。
(三)入学报到、复查。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本章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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