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

 2025-02-07 23:39:02  阅读 976  评论 0

摘要: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4、遵纪守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于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奉献精神。

2、坚持实事求是,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有实绩。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团结同志。

扩展资料

宗旨: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宗旨是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

其上级部门多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其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所做出的决定多具有强制力,其人员工资来源多为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的登记在编制部门进行。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后,事业单位进行人事仲裁。

对比

事业单位是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的。首先,事业单位包括一些有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们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与企业单位相比,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

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企业单位一般是自负盈亏的生产性单位。所谓“自负盈亏”意即:自己承担亏损与盈利的后果,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单位分为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国企就是属国家所有的企业单位;私企就是属个人所有的企业单位。

百度百科-事业单位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是什么?

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按干部管理权限,需要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发出试用任职通知前一个月办理备案手续。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领导干部试用期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经考核不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用前职级安排适当工作。

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坚持的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依法依规办事。

二、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

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章程》等规定的党龄要求。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四十三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一)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

(二)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领导职务;

(三)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六个基本程序: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优秀干部破格提拔,要有过硬的道德品质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地区或单位有突出成绩。工作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在其他岗位尽职调查中,工作表现尤为突出。

干部因特殊需要违反提拔规定的,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的结构需要或者领导岗位的特殊要求;专业岗位或者重要的特殊任务的迫切需要;艰苦边远、贫困地区的迫切需要地区。

扩展资料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根据《中国***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该条例于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共计十三章七十一条。该条例有利于选人用人机制挑选出优秀人才,有利于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全面贯彻执行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2013年12月30日,中共修订“领导干部选任条例”,从严把握破格提拔。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事业单位干部任免条例】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zhishi/1327963.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543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2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