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治亚理工学院学费每学期45万人民币。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依照深圳市发改委文件批复或备案为准。如赴亚特兰大或法国校区交换,应按相应校区标准缴纳学费。
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是在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由天津大学和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共同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020年3月25日,教育部发文批准GTSI正式设立。依托天津大学和佐治亚理工学院优势学科,结合深圳及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GTSI先期开设电子与计算机工程、分析学(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环境工程、工业设计等5个全日制硕士专业。学院远期办学规模约3,000人,将包括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GTSI完整引进佐治亚理工学院专业教育体系,录取标准、课程设置、授课方式、考核模式、颁发学位等均与其美国本部保持一致。
其他信息:
天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微电子学院:
电路与系统[0809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电子信息[085400]。
2、数学学院:
数学[070100]、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08080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电子信息[085400]、能源动力[085800]。
3、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
智能医学工程[0831Z2]、智能医学工程[0831Z2]、电子信息[085400]、生物与医药[086000]、生物医学工程[107200]。
4、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翻译[055100]、电子信息[085400]、机械[085500]、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能源动力[085800]、土木水利[085900]、生物与医药[086000]、风景园林[095300]。
5、分子+研究院:
化学[070300]、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能源化工[0817Z2]。
6、分子聚集态科学研究院:
化学[070300]。
7、智能与计算学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软件工程[083500]、网络空间安全[083900]、电子信息[085400]。
8、新媒体与传播学院:
电子信息[085400]。
9、天津大学佐治亚理工深圳学院:
数学[0701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电气工程[080800]、电路与系统[080902]、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090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软件工程[083500]、网络空间安全[083900]、电子信息[085400]、能源动力[085800]。
10、灾难医学研究院:
生物医学工程[107200]、地球系统科学学院、地理学[070500]、环境科学[077601]。
11、法学院:
法律(法学)[035102]、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学[030100]。
12、机械工程学院:
力学[080100]、机械工程[080200]、工业设计[0802Z1]、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机械[085500]、能源动力[085800]。
13、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
光学工程[0803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生物医学工程[083100]、医学物理学[0831Z1]、电子信息[085400]。
14、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081400]、水利工程[081500]、风能工程[0815J1]、岩土力学与工程[0815Z2]、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00]、土木水利[085900]。
15、建筑学院:
建筑学[081300]、城乡规划学[083300]、风景园林学[083400]、建筑学[085100]、城市规划[085300]、风景园林[095300]、设计学[130500]、艺术[135100]。
16、化工学院: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0]、材料学[080502]、化学工程[081701]、化工过程机械[080706]、化学工艺[081702]、生物化工[081703]、应用化学[081704]、工业催化[081705]、合成生物学[0817J4]、制药工程[0817Z2]、能源化工[0817Z2]、材料化工[0817Z3]、生物医学工程[083100]、食品科学[083201]、材料与化工[085600]、能源动力[085800]、生物与医药[086000]。
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学[080502]、材料加工工程[080503]、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Z1]、材料与化工[085600]。
18、管理与经济学部:
应用经济学[020200]、金融[025100]、系统工程[081103]、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公共管理[120400]、项目管理[125602]。
19、理学院:
理论物理[070201]、凝聚态物理[070205]、光学[070207]、化学[070300]、生物物理学[07101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1]、化学工程[081701]、应用化学[081704]。
20、外国语言与文学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外国语言文学[050200]、翻译[055100]。
21、教育学院:
教育学[040100]、跨文化教育[0401Z2]、研究生教育学[0401Z3]、应用心理学[040203]、汉语国际教育[045300]、应用心理[045400]、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
22、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学[100700]、卫生事业与药事管理[1204Z2]。
2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遗传学[071007]、热能工程[080702]、市政工程[081403]、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环境科学[083001]、环境工程[083002]、资源与环境[085700]。
24、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思想政治教育[030505]、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25、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学[071000]、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科学[070700]、海洋技术[0707Z1]。
26、国际工程师学院:
机械工程[080200]、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化学工艺[081702]、应用化学[081704]、电子信息[085400]、能源动力[085800]、土木水利[0859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天津大学非全日制收费如下:
王牌专业是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
毕业后可胜任本学科或相邻学科的设计实践工作或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等,可以从事独立从事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遗产保护、生态修复、园林施工养护等,为我国的园林事业做出杰出的贡献。
学科下设了风景园林历史理论与遗产保护、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植物应用与生态修复、风景园林工程与技术等四个主要研究方向。
培养方式是实行校企双导师制,采用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学制是25年,利用周末日等空余时间去教学。
目前天津大学硕士就业情况挺可观的,其中就业达到了8935%,剩下的事升学、出国、待就业。
硕士生就业单位,民企最多,达到了2271%。
目前,硕士生主要从事互联网/计算机/通信/软件行业最多,达到了1653%。
硕士生就业地点华北地区最多,达到了5914%,其中天津占3221%。
目前,天津大学MEM的学费为每学年22万元左右,不包括住宿费和生活费用。天津大学提供了丰富的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学生可通过优秀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科研成果等多种途径获得资助。
天津大学是中国的一所综合性大学,其中MEM是天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一个硕士研究生专业,主要培养学生掌握材料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此外,天津大学还为学生提供了优质的教学资源和科研平台,为学生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会。如果您对天津大学MEM专业有进一步的了解需求,建议您联系学校相关部门或者直接登录天津大学官网查询相关信息。
好考,也需要看所在省份,每个省份的录取分数线不一致。攻读天津大学学位:8000元/人·学年,攻读佐治亚理工学位:45000元/人·学期。如该学期符合仅修读一门课程条件,则收费标准为14742元/人·学期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
以上就是关于天大佐治亚2023学费全部的内容,包括:天大佐治亚2023学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费、天津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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