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天津城市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转专业:
(一)经学院考核认可,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二)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复学学生因学院专业调整无法在本专业继续学习的。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在学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下列情形不得转专业:
(一)新生第一学期或毕业班学生不得转专业;
(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其它类别的专业;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四)在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院完成学业。如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院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二十八条 需要转学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校长办公会同意,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在本市范围内转学,拟转入学院书面通知本校后,由本校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跨省市转学的,需经本校和拟转入校同意,由本校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拟转入学院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转入本校的学生参照上述程序办理,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学生转入本校后3个月内,由本校报天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入我校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办理注册手续。
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重点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物流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动漫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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