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森林城市确实在新山设立教育城,很多国外名校都去设立了分校,只是给购买房子的业主子女提供上学的便利,你说的华侨生应该他们签署华侨生项目合作协议,在马来西亚旭阳中学设立海外教学基地,为森林城市业主子女提供华侨生课程。
继上世纪70年代末、90年代初的两波留学潮以来,20世纪、21世纪的留学潮愈发汹涌,这一方面是中国中产阶级对精英教育的期待,另一方面伴随留学衍生多元化投资的需求。在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之后,去新加坡、马来西亚留学成为了近年来的一支生力军。
很多中国家长认为,人文教育和思维方式的培养宜早不宜迟,尤其是考虑到语言因素,希望从小学或中学开始送孩子出国留学,而低龄留学现象的普遍化带来的是海外陪读的出现,这直接催生了海外学位房置业需求。21世纪前十几年,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成为中国家长的首选之地,但这些国家留学置业存在距离远、签证难、房价贵、学费贵等局限性,留学“英美澳加”依旧只有中国财富金字塔上层家庭能够支付得起,留学毗邻的东南亚成为中国新兴中产阶级家庭选择。
其中,新加坡作为东南亚经济最发达的国家,有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等世界名校,而紧邻新加坡的马来西亚,沿袭英联邦国家教育体系,任何级别的文凭均被英美澳等国所承认,留学成本相对低廉。
这里则不能不提到马来西亚经特区依斯干达设立的教育城(IskandarEduCity),自2009年成立以来,已成功吸引七所国内外大专院校及两所国际学校前来开办分校,其中包括来自英国纽卡斯尔医药大学、英国南安普敦大学,以及英国雷丁大学;来自新加坡的则有依斯干达莱佛士大学、新加坡管理发展学院(MDIS)依斯干达分院等。
在依斯干达教育城的外围区域,仍陆续有国际知名高校前来办学,丰富的教育资源不仅吸引了马来西亚本土的学生,也吸引了大量新加坡等世界各地的学生,形成了东南亚新兴的教育据点。按照官方统计,目前马来西亚拥有至少13万名来自160个国家的国际学生。过去十年里,这里每年保持着超过16%的学生人数增长率。
人口的增长直接带来的是留学置业的热潮,依斯干达特区目前最著名的学位房项目便是投资超2500亿元的碧桂园森林城市。
为了满足业主的教育需求,碧桂园森林城市引进完善的教育配套体系,签约久负盛名的私立寄宿学校——美国百年名校沙特克圣玛丽学校(Shattuck-St Mary's School),提供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国际教育,学校计划于2018年8月开学。
大学教育方面,碧桂园森林城市为业主子女提供了双向选择,一方面可以利用背靠马来西亚、毗邻新加坡的地理优势,在15-35公里范围内有十几所著名大学可以选择。
沿袭英联邦教育体系,双联课程丰富,前几年在马来西亚进修,后一两年转向欧美名校就读,毕业可获欧美名校学位证书。相比美国留学一年的生活费加学费约为30-35万元,留学马来西亚的费用在6-10万元之间,大幅节省了留学成本。
另一方面,业主子女也可以通过华侨生联考直接考取国内名校,森林城市已与上海心叶教育签署华侨生项目合作协议,将在马来西亚旭阳中学设立海外教学基地,为森林城市业主子女提供华侨生课程。
从教育成本、价值潜力、移民成本等各方面综合考虑,以碧桂园森林城市为代表的拥有投资、教育双收益的项目,投资价值更具长远意义。来源百度链接>
武汉私立小学排名及费用如下
1、华一寄
华一寄创办于1996年,是华师一附中控股的全日制寄宿型九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前身是华师一附中初中部(现华师一附中初中部的前身是华师二附中)。
学校开设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必修、选修课程之外,为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创办英语教学改革实验班,采用双路径、双学区的培养模式,除了本校特色教学外,每学年还在美国开设海外课程,让学生真实体验海外课堂教学。
2、武昌实验寄宿学校
武昌实验寄宿学校是湖北省一所创办历史悠久的民办寄宿学校,现有小学、初中、高中。创办于1996年,是湖北宏德教育集团旗下的K12一贯制学校
。经武汉市教育局批准,依百年名。校湖北省武昌实验中学而建。现有教师126人,特高级教师10人,中级教师15人。本科学历100%,重点大学26人,占比21%,研究生24人,占比19%。现小学部394人,初中部583人,高中部726人,在校学生近1800人。
3、华一光谷
华师一附中光谷分校成立于2016年,是华中师大一附中在武汉创办的首个分校,该校是由武汉佩尔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投资。该校除开设国家规定的课程外,还开设了学科选修课和活动选修课两大类特色选修课。
4、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
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是北京为明教育集团下属第十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在接收原武汉中芯学校的基础上,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联合创办的一所高品质、国际化民办学校。学校坐落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校区占地80亩,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设计规模50个教学班,提供小学至初中2000个优质学位。
5、武汉光谷(国际)外国语学校
学校成立于2015年,校园占地面积255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规划为一所覆盖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国际化学校。
6、武汉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
武汉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北京市海淀外国语实验学校武汉分校)成立于2015年,坐落于武汉光谷南部、美丽的汤逊湖畔,总投资近8亿,是一所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海外语言基地于一体的新型国际化学校。
7、外校美加
武汉外国语学校美加分校是武汉市教育局直属,由斯米克美加集团投资,与武汉外国语学校合作兴办的一所现代化寄宿学校。学校地处光谷腹地,汤逊湖畔,占地160亩,初期投资达16亿元人民币。建有8万多平方米的建筑群体和高标准的运动场。现有小学、初中、国际高中,在校学生3500余人。
8、武汉市汉南区武汉碧桂园学校
这是处在武汉汉南地区的学校,分为小学、初中、幼儿园三部分组合成能。处在碧桂园小区内,面积非常大环境也超过国家标准,因为汉南没有比较好的学校,所以比较珍贵吧。
9、武汉市江汉区红领巾国际学校
这所学校和江汉区的红领巾小学是合作办学关系,是一所国际学校与国内的课程是有所不同的。对于有意出国的朋友从小大号外语的基础,主要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生活能力还有与人交友能力,为将来出国上学做好准备。
10、武汉市江夏区广升小学
武汉广升小学是由江夏区教—育—局批准的,由黄冈人士利用黄冈的优质资源,运用黄冈的教育模式,选聘名优教师于2013年创办的全日制寄宿制小学,现有学生680人。2015年武汉广升小学被授予为“中国民办教育优秀学校”。
收费标准:学费63万每年;伙食费600元每月;住宿费9000元每年。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
招生章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九章 资助与奖励学生政策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
1451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大学东路2号;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企业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在广东省内为专科批次;在广东省外的录取批次具体以生源省(区、市)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院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学院是慈善性质高等学校,在广东省外仅限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详见本章程第三十二条)并且通过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困难证明资料,具体时间和提交方法详见学院招生网站;广东省内考生不受家庭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内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在广东省外,采取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本院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成绩、专业志愿,以及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 “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
第二十二条 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五条 本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的具体要求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本校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院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学院是慈善公益性质的高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额资助,对非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详见本章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四条),全额奖学金按照考生所在专业学费标准与住宿费标准进行奖励,智能控制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14800元/生•学年,连锁经营与管理、学前教育、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3800元/生•学年;校本部空调房住宿费标准1400元/生•学年。
第九章 资助和奖励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资助政策。学院对取得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本章程第三十二条款中所列条件之一即可),实行全额资助学费、教材费、食宿费、服装费、床上用品费、学习用品费并补助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的政策。学生相关的经济困难证明原则上须于报到注册前提供,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收集、核查并公示受资助学生名单。如果发现有材料作假者,将取消其受资助资格,并将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档,情节严重者,将作退学处理。
第三十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即可):
1持有由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核发的到2020年仍然有效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者;
2可提供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开具的扶贫证明,所在家庭属于当地扶贫部门建档立卡户;
3可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证明,并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A父母双亡(孤儿)者;B高中或中职阶段依靠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各类资助完成学业者;C因遭遇重大变故(如家庭成员重病、突发事故等)导致家庭贫困者;
4可提供县级以上总工会开具的困难证明,所在家庭属于当地省总工会确认的困难职工家庭。
第三十三条 奖励政策。
1学院对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奖学金(包含学费和住宿费),奖学金按照考生所在专业学费标准与住宿费标准进行奖励,奖学金获得率在入学第一年为100%,所有新生都可获得;在入学后第二、三年将依据学生在校综合表现,由学生申请获得,如全体学生都表现良好,100%学生都可获得全额奖学金。
2 对于高出生源省(自治区)首次划定的本科线,第一志愿被我院录取并报到的考生奖励10000元。具体发放详见《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3学院另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3000元)、校内奖学金等,具体详见校内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763—3936012、3918200、3936013
传 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23387166@ qqcom
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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