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校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其中,下沙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桐乡校区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等3个教学部。建有“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7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新闻学”和“戏剧戏曲学”等3个省级重点学科;开设本科专业31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5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
学校师资充足。全校教职员工总人数973人,其中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18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9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1个。
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8亿元。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5个,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21个实验室;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文献96万册,电子图书75万余册,音像视听资料近5万件,已成为我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160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参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6个省级重点专业;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建成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7部、省级重点教材19部,先后出版自编教材70部;共有22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
学校国际合作成绩斐然。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典、韩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4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1年经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北爱尔兰奥斯特大学联合建立孔子学院。
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许多毕业生成为广电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学校荣获浙江省“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推进学校向着以培养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人才为重点,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以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国内知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为目标阔步迈进! 为适应群众文艺和繁荣文化事业建设的需要,使艺术教育更好地为当地经济文化建设服务,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杭州艺术学校合作,开展“3+2”音乐表演和音乐表演(舞蹈)等两个专业的招生。为保证高校教育办学质量,确保考试选拔环节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本“3+2”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注: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上级主管部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注:(1)音乐表演专业基础课:作品独奏;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舞蹈)专业基础课:舞蹈基本功测试;即兴编舞(抽签选择音乐)。
(3)文化课:语文、英语(听力不考)、数学。
2、考试时间及地点
(1)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4月28日13:30-16:30。地点:桐乡校区音乐学院
(2)文化课考试时间:5月20日(其中语文9:00-11:00;英语13:00-14:30;数学14:45-16:15)。地点:下沙校区第二教学楼
3、专业基础课、语文、英语和数学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4、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专业基础课报名考试费110元/人;文化课报名考试费110元/人。考生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5、公布成绩时间为5月底。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凭准考证申请查卷。查卷只查有无漏评、漏登,积分及统分是否有差误,不查评卷的宽严。
6、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
三、录取
1、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按专业基础课和文化课总成绩7:3比例综合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均须参加考试,任缺一课者不予录取。
3、考生专业基础课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3门文化课总分低于100分,或者文化课任何一门成绩低于30分者,均不予录取。
5、文化课总成绩学校只认可浙江省考试院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按照录取原则,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进行录取。如考生存有加分,请于参加文化课考试当天(5月20日)向我校招生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予认可。
6、综合分计算公式:专业基础课×3×70%+文化课总成绩×30%。
四、报到
1、经教育厅审批录取的新生,报到时必须交验普通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届时未拿到高中(中专)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4、“3+2”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五、其他
1、录取结果请考生于6月初在我校招生网查询。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寄到考生所在学校招生办。
2、考生档案由考生所在学校寄送至桐乡校区浙江传媒学院音乐学院。
3、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如有变动,按2017年浙江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4、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cuz.edu.cn/
联系电话:0571-86832600
联系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下沙校区)
桐乡市梧桐街道逾桥西路998号(桐乡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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