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一般什么时候发

 2025-01-16 08:00:01  阅读 764  评论 0

摘要:录取通知书一般什么时候发介绍如下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一般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上进行发放的,像是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初就可以

录取通知书一般什么时候发介绍如下

全国各个省市区、各个批次的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不一样,由各省区和录取高校统一安排。一般从7月15日前后到8月底一直在发放录取通知书。

大学录取通知书是按照各省录取批次上进行发放的,像是提前批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早,一般在7月初就可以收到,本科一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大概7月中旬15号左右会录取发放,本科二批录取通知书在20号左右进行发放,三批录取通知书在发放时间上在25号左右进行发放,专科批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一点,需要到8月中下旬会陆续接收到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一般什么时候发

拓展介绍:

1、一般7月份是提前批和本科批次的发放、接收时间。8月是高职专科批次的发送和接收时间。

2、录取通知书发出后何时能到手,这要视考生所在地与高校之间的距离而定,原则上按比较远的地方先发,一般寄出后10天内可到。若考生半个月后仍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可联系高校招办。通知书最迟都会在开学前一两周发到考生手中或考生原所在的学校。

录取通知书内容:

1、录取考生个人资料

2、录取学校资料

3、新生报到时间

4、新生报到所需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校服费、其它学杂费

大学的集体户口怎么办身份证?

一、派出所:

1、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凭证当场办理:

(1)出生登记。凭《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办理。

(2)注销户口。出国定居、服兵役以及死亡人员。凭出国签证、入伍通知书、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3)恢复户口。回国、复员转业、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的,凭准迁证、安置证明、释放解教通知书办理。

(4)市内户口迁移。凭《结婚证》、户口簿以及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等办理。

(5)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户口。入学新生凭《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省教育厅招生计划办理;毕业生凭《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办理,转学、退学、开除学籍的凭《户口迁移》和转、退学证明、处理决定办理。

(6)户口登记项目的变更。指居民可变更项目变更。如职业、服务处所、婚姻状况、文化程度等,凭学历证明、结婚证等证明办理。

2、派出所根据申报人书面申请,调查核实后,经所长审批办理的:

(1)分户、立户和并户

验核《结婚证》和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

(2)18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

由其父母书面申请,提出正当理由需要更名。

3、为公民申请户口、上学、就业等原因出具户籍证明。

二、公安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

1、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由办证中心主任审批:

(1)外市夫妻投靠户口

(2)外市父母投靠子女户口

(3)外市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未满18岁)

(4)随军、领养等户口

(5)更改民族及18周岁以上居民更改姓名

2、根据申报人提供的有关材料,经审核由分管局长审批:

(1)购房、纳税、投资、大中专毕业生在宁工作二年、中专校和技校毕业生在宁工作三年以上等条件户口

(2)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户口

(3)获市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户口

(4)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的外地企业驻宁办事机构人员户口

(5)其他需报市局审批的户口

(6)更改年龄

3、接待群众有关户政方面的咨询和投诉

4、办理《边境通行证》

三、户口办理时限

1、派出所职权范围内户口。凡具有能够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凭证,均应当场办理。需在辖区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18周岁以下更改姓名的申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2、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对申报人材料手续齐备,情况清楚的户口,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3、分(县)局户政受理中心对已办结的户口,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准迁手续。

4、需报市局审批的户口在4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签发准迁手续。

5、对群众提出的户政咨询和入户申请,保证一次性解答清楚,对特殊情况和一时难以答复的,经研究请示后,采取事后电话答复,避免群众二次往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1、依据此项规定,大学的集体户口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须持本人户籍卡、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办理。

2、所以,你应该与所在学校的集体户口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借出你的户籍卡、集体户首页即可去办理居民身份证。

二、目前办理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是18位数字的,这是一组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三、地址码(前六位数):表示身份证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省份、地市,以及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按照GB/T2260的规定执行。其中:前1、2位数字表示所在省份的代码; 第3、4位数字表示所在地市的代码; 第5、6位数字表示:所在县(市、旗、区)的代码。

四、出生日期码(第七位至十四位):表示身份证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按GB/T7408的规定执行,年、月、日代码之间不用分隔符。

五、顺序码(第十五位至十七位):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六、校验码(第十八位数):作为尾号的校验码,是由身份证号码编制单位按统一的公式计算出来的,如果某人的尾号是0-9,都不会出现Ⅹ,但如果尾号是10,那么就得用Ⅹ来代替,因为如果用10做尾号,那么此人的身份证就变成了19位,

而19位的号码违反了国家标准,并且我国的计算机应用系统也不承认19位的身份证号码。Ⅹ是罗马数字的10,用Ⅹ来代替10,可以保证公民的身份证符合国家标准。

扩展资料

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核定。

对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农村中有特殊生活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免收工本费。

对其他生活确有困难的居民,在其初次申请领取和换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减收工本费。免收和减收工本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第二十二条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领取和发放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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