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收费合理吗?

 2024-12-26 23:15:01  阅读 740  评论 0

摘要: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劳部发[1995]3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

劳动部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劳部发[1995]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公务员考试收费合理吗?

有些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费用,把缴费作为录用的前提条件,其名目有集资、风险基金、培训费、抵押金、保证金等。更为严重的是,个别用人单位根本没有新的工作岗位,而把录用职工仅仅作为筹集资金的渠道,被录用的职工长期不能上班,严重损害了这部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种在录用职工中非法收费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为此,现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必须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遵循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保证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需要并能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第三条规定的各项劳动权利时,方可录用职工。严禁用人单位在没有正常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搞假招工。

二、用人单位不得在招工条件中规定个人缴费内容,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招工启示、简章的审查,对违反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

三、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招工后不能向职工提供正常工作岗位或不能保障职工其他各项劳动权利的,应依法予以纠正;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责令其赔偿。因此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新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录用职工需要劳动者自带生产资料或自筹资金的,应按照有关发展集体经济的政策规定进行,实行自愿组合。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结合贯彻《劳动法》,加强对劳动者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基本权利的宣传。要采取切实措施,消除录用职工过程中一切形式的歧视行为,鼓励劳动者通过提高自身素质,平等参与竞争。

公务员的考试费用不是统一的,而是根据各个地区的经济水平、发展状况而定的。北京是每科50元,河北是两科100元、三科150元,内蒙古是报名20元、考务100元,浙江每科40元,广东每科45元,海南、西藏是免费的。

更多地区的考试费用,可以参考下表:

如果因为家庭条件困难,无法承担考试费用,也无需担心,因为国家有减免政策。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群有:

(1)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按照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不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即可。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下面介绍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费用的支付流程:用户登录--选择支付方式--网银支付--支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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