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2024-12-26 23:15:01  阅读 725  评论 0

摘要:聘用制书记员是指合同制的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其中关于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有相关的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书记员的聘任制

聘用制书记员是指合同制的书记员,不纳入公务员考试。其中关于法院的聘用制书记员,有相关的规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五条 本办法下发后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

书记员的聘任制和合同管理,是指人民法院与受聘人依照法律与本办法订立聘任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人民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任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任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再履行书记员职责。

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

具体的工作内容也有规定:

第二条

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 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 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 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四) 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 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如果你说的是检察院的书记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为地方法院、检察院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的通知》的通知

第三条 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50号)进行。补充审判人员、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应当分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把严进人关口,确保录用人员质量。而其职责根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希望可以帮到你。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什么是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内容是什么?】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735103.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0451秒, 内存占用1.97 MB, 访问数据库24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