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编制不是正式工,多数是替岗。
真正扫马路的人,没有环卫工的身份。一些有环卫工身份的人,却不扫马路”,这一怪象从何而来,该如何解决,引人深思。
真正扫马路的人,没有环卫工的身份,一些有环卫工身份的人,却不扫马路。濮阳市示范区环卫队,其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直言,全区380多名环卫工人中,大部分都存在替岗现象,而且已经存在多年。
负有具体管理责任的劳务公司负责人也向当地媒体诉起了苦:“有些是家属替岗,同村村民替岗,这都没法仔细追究。而且环卫工人不打卡不签到,每天凌晨扫路,不好监督和管理。”
对此,负有监管责任的濮阳市示范区环卫队负责人表示了无奈。“他们(被替岗者)之所以要占着这个名额又不干活,是因为环卫工是有社保的,特别是养老金,这样他们老了以后,可以有一份退休工资。”
环卫岗位被转包
2013年政治媒体报道称,郑州正式环卫工雇一些年老的农村人替他们“工作”,正式工有编制,月工资4000元左右;而雇用一个临时环卫工人,每月只需要1240元。正式环卫工人什么都不做,一个月白白落下3000元。针对此事,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负责人表示,“情况属实,正在拿处理意见。”
平日里关于环卫工人的新闻并不少,多数情况下都在集中关注环卫工人的低薪水,以及他们的权益保障。晨霭中,烈日下,暮色里,每每看到那些穿着**工作服辛勤劳作的环卫工,总是和临时工发生联想。
总以为这些临时工身份的环卫工人是直接受雇于政府机构,不曾想在他们和政府机构之间还有“正式环卫工”这样一个环节。确切说,他们不应该叫“临时工”,而应该叫“转包工”。
以上内容参考:新华网-“扫马路的没有环卫工身份,一些有身份的却不扫马路”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评论:环卫岗位被转包都是编制惹的祸
环卫局是政府下辖的机关单位,是各级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的职能部门,如果是地级市的话,其级别就为正处级单位。各市环卫局为行政单位(机关单位)其人员编制为公务员编制。其下属单位多为事业单位。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环卫局的主要职责:
1、制订并检查督促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指导和协调内街小巷(属城区政府管理区域)的环境卫生工作
3、指导督查市场运作承包公司管辖的马路清扫;负责处理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五条 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鼓励相邻地区统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跨行政区域共建共享。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有必要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商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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