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人民教师,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现在民办的学校也有很多,教师一般属于合同制的,但是很多人还是希望能够有编制,那么,在编教师有试用期吗 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在编教师有试用期吗
有试用期。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二、试用期过了怎么谈工资
跟老板谈工资的方法:
1、有理有据。
在开口和老板谈工资时,最好先制定一个谈话要点,然后有理有据展开。当他意识到给试用员工高薪有百利而无一害,甚至还能憧憬到不久就能收获到滚滚财源时,目的就达到了。
2、说话语调适中。
当老板陈述他的理由时,要心平气和地倾听,然后再寻找突破口,协调一致。切记不要一时心急,就采用下通牒、恐吓或别的强迫方式令对方就范,这样只会适得其反。
3、向同行看齐。
如果老板认为高薪要求并非信口诌来,他也许能更容易接受些。多收集些相关数据来说服他,比如说其他类似公司同职位人员所拿薪水的大致数额,以及了解到的本公司相关职位人员的薪金水平等等,这样谈工资会好一点。
三、试用期交五险一金吗
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和《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应当为与其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应自与这些新职工在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为他们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为单位确定的缴存比例。
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在编教师有试用期吗的内容,在编教师是有试用期的,对于试用期一般是三个月,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稍微延长试用的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新入职教师一般是第二年转正。教师招聘考试大部分是实行一年的试用期,第二年转正。每个地方的要求不一样,具体情况需要以招聘公告中的规定为主,一般公告都会有说明。转正的信息到时学校会给相应的说明。不过一般编制教师都有2-3年的服务期,这几年内不能离职或者是考其他类别的大型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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