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对有就业愿望的应届毕业生9月1日后仍未就业的,北京生源毕业生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京外生源毕业生回原籍办理,劳动保障部门和人事部门应为其提供免费专门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各高校要组织目前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贫困学生多渠道进行见习、实习,采取多种途径扩大就业渠道。对这部分学生要给予重点推荐、指导和服务,可适当给予尚未就业的贫困生经济补助,努力帮助他们及早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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