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西省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2024-12-26 03:48:01  阅读 656  评论 0

摘要:2008年江西省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公告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直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医技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确保卫生医疗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一、招聘专业及名额县人民

2008年江西省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直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医技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确保卫生医疗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2008年江西省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县人民医院:西医临床专业4名、麻醉专业2名、影像专业3名、检验专业1名。

县中医院:西医临床专业2名、中医临床专业1名、口腔专业1名,麻醉专业1名,影像专业1名。

县妇保站:西医临床专业1名、中医临床专业1名。

县皮防所:西医临床专业1名(女)。共19名。

二、招聘条件

第一学历为应、历届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永新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可破格录取。

三、报名事项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卫生局综合股(一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自2008年 8月25日至 9月8日下午5:30止。

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08年8月22日

附:

2008年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

医务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县直医疗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医技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确保卫生医疗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部长令)、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吉府办发[2006]1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医学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直医疗单位工作。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组 长:袁守旺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段晶明 县政府副县长

徐开铭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沈生飞 县财政局局长

刘兴文 县卫生局局长

周新华 县监察局局长

郭永刚 县编制办主任、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由刘兴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人劳局、县财政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招聘名额及专业

县人民医院:西医临床专业4名、麻醉专业2名、影像专业3名、检验专业1名;

县中医院:西医临床专业2名、中医临床专业1名、口腔专业1名、麻醉专业1名、影像专业1名;

县妇保站:西医临床专业1名、中医临床专业1名;

县皮防所:西医临床专业1名(女),共19名。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能担任医疗工作;

3、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4、所有报考人员的年龄为28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一学历为历、应届医学类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已在永新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县卫生局综合股(一楼)报名,每人限报一个专业,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间从2008年8月25日至9月8日下午5:30止。

2、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由县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按1:3以上比例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举报属虚假学历及出生时间的,一经核查属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3、考试。卷面总分100分,其中医学基础知识占40%,所报专业知识占60%。分西医临床专业、麻醉专业、影像专业、检验专业、中医临床专业、口腔专业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体检。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排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制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所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生活工作等方面的综合素养,应届毕业生主要查看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历届毕业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地党组织、计生服务 站、公安派出所等单位了解其现实表现及是否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考核不合格所缺名额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通过笔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应在县电视台、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合格人员按专业笔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聘用。

7、聘后待遇。拟聘人员经县政府审定后,由县人才中心(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中心)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按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永府办字[2004]71号)文件精神,全部由县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再与受聘人员签订规范性的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劳局鉴证。聘用期的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差拨、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统一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

永新县公开招聘县直医疗单位医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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