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近几年高考一本分数线

 2024-12-25 22:30:01  阅读 728  评论 0

摘要:2019年428分,2020年476分,2021年463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仅是填报范围:按照国家规定,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情况,

2019年428分,2020年476分,2021年463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仅是填报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情况,择优录取。

天津近几年高考一本分数线

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建议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线上50分以上),积极报考提前本科和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

积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天津市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方式,考生的等级性考试科目要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

同时,平行志愿投档中,若考生投档后不符合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会被退档,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建议考生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天津高考分数线发布

天津科技大学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

大学分类按照标准有以下三类分类:

1、办学层次

大学按办学层次可分为: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属本科院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

2、教育性质

大学按教育性质可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教自学考试,电大开放教育,远程网络教育。

3、学科范围

大学按按学科范围可分为:综合类、理工类、师范类、农林类、政法类、医药类、财经类、民族类、语言类、艺术类、体育类、军事类、旅游类院校。

扩展资料:

我国大学分类现状:

1、我国高等学校的数量规模很大,但国际竞争力不强。在考虑研究型大学的分类时,我们基本借用其他国家的分类标准,目的是把我国研究型大学置于国际竞争的舞台,结果我国研究型大学所占的比例太小,与我国“科教兴国”的战略不相称。

2、与其他国家研究型大学相比,我国研究型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国际竞争力,但在教师的个体研究能力和大学综合实力方面,还有待继续提高。

3、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研究型大学获得的政府研究资助经费较少,这与我国建设有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型大学目标有很大差距。

4、影响广泛的科研产出少,是限制我国研究型大学—I数量的主要指标。虽然近年来各高校的科研产出已有很大的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人均指标仍相对较低。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高校类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性质及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科技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四、学校代码:

1、0057

 五、学校地址:

 河西校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泰达校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3大街29号

 2016级新生安排在泰达校区就读。

 六、学校概况及办学特点

 天津科技大学是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农、医、经、管、法、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8年,前身为中央部属院校—天津轻工业学院,2002年独立更名为天津科技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为军队培养国防生的签约高校。2008年学校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

 学校现有本、硕、博全日制在校生26500余人。学校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博士学位授权专业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有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专业,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艺术硕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硕士、农业硕士);有本科专业60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216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473名。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道路,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形成了以国家杰青、*、、*等高水平人才、13名国家和市级教学名师、17个国家和市级特色品牌专业、11个国家和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支国家和市级教学团队、31门国家和市级精品课程为引领的本科教育教学体系。图书馆现代化水平高,拥有爱思唯尔数据库和多个特色学科数据库,藏书量达到243万册。

 学校每年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学习,培养行业后备领军人才。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辅修双学位专业。对于学习优秀的学生,根据学习成绩、志愿以及学校条件,在入学一年后可以进行专业调整。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毕业时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为学校招生工作提供咨询意见。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以及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成立以主管校长、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考生公布,学校也通过网站、招生简章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的1%,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将预留计划投放到生源较好的省(区、市)。

 第四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第九条学费的收取标准为:文科类(不含外语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设计学类专业12000元/生/年,表演、动画专业15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22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专业24000元/生/年;中澳合作办学专业25000元/生/年。住宿费的收取标准为:

1、000元/生/年。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条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奖励面超过30%。设有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等奖学金,学校还设有天津科技大学学习奖学金、朱颖奖学金等十余项专项奖学金,以及企事业和个人赞助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以及学校、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的多项助学金。学生通过刻苦学习和努力均可获得各项奖励和资助。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合格标准内,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我校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的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投档成绩作为主要依据,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未录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同等条件下(指投档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文(理)科综合)。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八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处理)和日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日语(零起点)除外)。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六条凡报考我校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高考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且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排名在投档考生的前30%。

 第十七条国防生录取政策

 我校为军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与军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录取,招收经政审、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10000元/生/年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后到部队工作,其他各项待遇与普通学生完全相同。国防生的招生录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天津市考生:

 1.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历史等8个学科成绩等第均获得A的考生,简称8A考生。在安排专业时,一志愿投档的8A考生的前10名,优先按照第十三条安排专业(不包括行业卓越人才实验班)。

 2.在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指投档成绩相同):

 (1)学校在退档处理时,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先对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

 (2)学校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九条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普通类专业要求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达到选测科目BB,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如选测科目等级也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相关科目依次为语文、数学,不含附加分)。

 第二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天津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于高水平运动员,经我校考核且合格者,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规定录取。

 第二十三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执行,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六章报到与入学

 第二十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天津科技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育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天津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查通过,并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在学校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三十二条我校2017年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对高考状元多少分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天津科技大学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考生可以采取信函索取招生简章、电话咨询或登录我校网站浏览招生网页等方式咨询招生情况。录取信息的查询,考生可以通过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查询途径查询,也可通过我校网站或招生咨询电话查询。

 学校网址:http://www.tust.edu.cn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邮编:300222

 E-mail:zszx@tust.edu.cn

 咨询电话:022-28113336、602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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