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学常用教法有: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实验法等。
学法有:自主学习法、探究学习法、合作学习法等。
教法学法是指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必须采取于之相适应的方法。一般来说,教法和学法是不能分割的。教法中包含着学法,学法里体现着教法,二者共处于教学过程之中。
教法和学法又是两个不同的教学主体——教师和学生进行的两种不同的活动——教和学。所以它们彼此又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可相互代替性。
作为教师教书育人所使用的方法,可根据不同的原则,有不同的分类。我们将教法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类。“一般”主要是指“一般教学论方法”,其中包括:
1.以语言为主的方法,如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读书指导法等;
2.以直观为主的方法,如演示法、参观法等;
3.以实践为主的方法,如实验法、练习法、实习作业法等。“特殊”主要指“学科教学论方法”,又称学科教学法,其中包括中小学根据课程设置所开设的各门学科的教学方法。各门学科都有自己特殊的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教法;就是同类学科,在不同阶段,教法也有所不同。教学方法的分类,实质上指的既是教法的分类,又是学法的分类,而且是以教法为主的分类。
因为教学过程中的两个主体——教师和学生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同的,前者是主导,后者是主观能动性。教师的主导作用决定了“教法”改革的重要性。应试教育把学生看作接受知识的容器,教法采取注入式;而素质教育把学生看作教学的主体,教法采用启发式。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要求教师的教法必须顺应时代的改革。
这种要求具体表现在学会正确处理人与社会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学会生存”就必须具备与瞬息万变的世界相适应的知识和能力,必须学会正确处理改造自然和保护自然的关系,必须学会按照终生教育原则来安排自己一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教师如何教会学生“学会生存”,这是教师教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学会学习”是针对人生的有限性与知识增长的无限性的矛盾而提出来的。怎样使个体在有限的生命历程中去掌握无限增长的知识?这就要求教师要教会学生“学会学习”。“教法”本身就包含着教会学生学习之法。因此,要使学生“学会学习”,教师就必须注重学法研究,加强学法指导。
“学会创造”是教师教法改革的最高要求。创造是人类的特征之一,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手段。如果人类只停留在享用前人所创造的成果上,那将是人类向动物的回归。
所以教师要教会学生“创造”之法,掌握具有创新性的学习方法。如让学生学会系统思维,掌握由点到面分析问题的学习方法;学会逆向思维,掌握从反面分析问题的学习方法;学会辩证思维,掌握全面考虑问题的学习方法;学会顿悟思维,掌握凭直觉思考问题的学习方法;学会发散思维,掌握全方位考虑问题的学习方法。
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素质提高,使他们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
教学又是借助不同的形式实现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在运用教学这一途径时可供我们选择的教学组织形式有: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教学的辅助形式--现场教学和个别指导;教学的特殊形式--复式教学;教学的电化形式--多媒体教学。
教学的概念是从教学现象和教学实践抽象和概括出来的,教学的内涵也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对教学这一概念的厘定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人类对教学的认识是有连续性的。回顾历史上对教学这一概念的解释对我们正确认识教学这一概念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出现了“个性化教学”一说,即一个老师教一个学生,制定特有的学习方案,因材施教,能帮助学生有效的解决学习难点。课外教学出现很多这样的机构,像至善教育等一些教育机构的出现也在逐渐影响学校的教学方式和模式。
传统教学的关注点在“知识”,教学的目标是把知识“学会”,强调的是认知结果。传统教学使学生深陷“死记硬背”及“题海战术”的泥潭,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机械重复”中走向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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