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荆州海事局1965年驻沙,始称“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沙市航政站”,业务管理直属航政局,党组织关系由沙市港务局代管。1974年6月,根据交通部交船监242号文、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航政(1974)62号文的批复成立宜昌航政处沙市航政站,业务划归宜昌航政处,党组织关系不变;1984年6月,根据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航政人(84)第127号文的批复成立了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沙市航政处;1989年7月,根据交通部(89)交人劳字338号、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航政人教字(89)第141号文的批复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更名为“交通部长江港航监督局”,对外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区港务监督局”,交通部长江航政管理局沙市航政处更名为宜昌长江港航监督局沙市处;1999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2年2月中编办批准长江海事局设置包括荆州海事局在内的10个分支局,2003年1月1日荆州海事局成立(长海体法[2003]64号文),以长江海事局的分支机构模式运行。
2005年4月30日,荆州海事局筹备组根据交通部、湖北省关于长江干线水监体制改革协议精神与荆州市地方海事机构合并,正式完成建局工作,成为长江海事局下辖的十个分支海事局之一,正处级单位。管辖范围为:长江中游499.3KM(右岸:岩板窝,左岸:鸭子口)----长江中游327KM(右岸:五马口,左岸:兔儿洲尾部),共172.3公里,跨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江陵县、石首市、监利县等6个县(市、区)。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
2005年10月份,经综合模式改革,对内部机构进行了调整与完善,内设机构为:海事政务科、海事监管中心、海事督察室(纪检监察室)、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财务会计科、技术装备科;派出机构为: 沙市海事处、公安海事处、江陵海事处、石首海事处(沙市、石首两个海事处为副处级,公安、江陵两个海事处为正科级)。2006年8月,根据上级关于调整巡航救助应急待命站点要求,又对执法大队、办事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6个执法大队、1个静态办事处调整为8个巡航救助执法大队,2个静态办事处。2007年6月,按照上级《关于完善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工作的意见》,对内部机构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进一步调整,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和职责,对执法大队、办事处的设置、布局进行了合理优化,调整后,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指挥中心、监管处、装备信息处、督察处、财务处、设立了一个临时机构(基建办),下设荆州大桥、沙市港、陡湖堤、郝穴、绣林、调关等6个巡航救助执法大队与新厂办事处。
2009年6月,经过长江通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信息中心;同年根据上级批复与业务需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进一步调整与优化。内部增设人事教育处、海事事务中心,暂停运行新厂办事处。截止2010年6月,局内设9个处室,1个信息中心,4个海事处,6个执法大队;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68人,在岗171人,内退及退休97人。
荆州海事局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由新到强科学发展,完成了局业务用房建设、6个巡航救助执法大队建设;建设了荆州长江大桥水域小型VTS雷达交管站及盐卡、柳林洲、杨场汽渡、石首三义寺等15处CCTV监控点,重点船舶安装GPS 38套;拥有海事趸船6艘,海巡艇9艘,海事执法车19台,海事监管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局以来,认真践行“三个服务”,争做行政执法一面旗,形成了以“求索”为核心理念的荆州海事文化,先后荣获全国海事系统文明达标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状等称号,连续三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目前,荆州海事局全体职工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三个服务”为主线,加强“五化”建设,用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投身于海事管理和航行保障中心工作,努力实现由新到强的跨越发展,让航行更安全,让长江更洁净,让人民生命财产得到及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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