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季度,山西省生产总值完成1309.2亿元,下降8.1%,(即负8.1%):意思是说2009年1季度的GDP同比增长率是负8.1%,(同比是指和2008年1季度相比,增长率是负意思是本期GDP比上期减少);
同理,二季度GDP也是负增长;
山西省三季度GDP由负转正增速达8.2%,这个增长率8.2%也是同比2008年三季度,由负转正是对比于山西省一、二季度的负增长率。
为满足我委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 [2012]53号)及有关规定,经省人社厅批准,我委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单位为: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共7个管理及工勤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地址在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榆次液压厂对面)。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表一)。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公告时间:2012年11月27日至2012年12月5日。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www.sx.hrss.gov.cn)、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shanxieic.gov.cn )。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6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
报名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打印版《山西省经信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见附表 二,需下载填写并打印)、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岗位要求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红底免冠照2张;属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接到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后,现场审查报名材料并答复考生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2年12月8日上午8:00至下午18:00到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示:考生须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四、考试程序及计分方式
(一)考试程序
考试科目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运用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8:30—下午18:30;
面试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顺城西街183号山西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二)计分方式
计分方式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招聘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
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特殊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经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可进行招聘考试,但拟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根据有关规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服务晋西北计划)、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满两年(2010年前(含)参加服务),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根据晋组通字[2010]33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干部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的,从解除合同之日算起,三年内可以比照大学生村干部享受以上加分政策。以上人员在报名时如实填写加分项目栏,并须按规定出具省或市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
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委组织用人单位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与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咨询与监督
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51-3046192
省监察厅驻省经信委监察室监督电话: 0351-3046172
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0351-3046154
省纺织工业技工学校: 0354-2443296
附件下载: 山西省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doc
(一)由省交通运输厅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二)城市地铁、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三)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管理按《山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和《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由省水利厅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全省河道采砂规划及计划。
(四)节能减排职责的分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全省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省经信委负责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省环保厅负责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业)节能工作;省经信委具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具体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和城镇生活减排有关工作;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将原省建设厅直属的省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处成建制划转省交通运输厅管理。
(六)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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