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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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和条件
1. 上海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 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 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籍、年龄等具体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2021年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第二批)简章》为准。
不接受合同期限内的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报名(选聘社区工作者除外)。
报名时间和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2日10:00至11月15日16:00。
2. 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 exam.pdhr.com),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考生所留****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3. 笔试确认时间:
2021年11月22日10:00至11月24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未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
4. 准考证下载时间:
2021年12月1日10:00至12月3日16:00。完成在线笔试确认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方法和内容
1.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2月4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 笔试科目为《社区工作者综合能力测验》。
3. 考生可于2021年12月17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笔试成绩。
4. 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审查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5. 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为保障考试安全顺利,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注册申请(建议同步完成“健康云”的注册申请),备考期间请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并全程佩戴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核酸阴性报告,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其他事项
1.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 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报考街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新聘用人员,与所在街镇的社工事务所(民办非企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报考相关单位编外人员岗位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
3.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以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记录(不含补缴)为准。
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社区工作者和部分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第二批)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4297;监督电话:20742809。
点此进入获取招聘简章、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和考生健康承诺书。(提取码:tt1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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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在全区逐步建立一支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哈尔滨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实施方案》(哈社区办[2012]1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次招聘全区90个社区的社区专职工作者90人。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的能力;
(三)我区城区非农业户口;
(四)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招聘办法: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由区政府统一部署,民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公示、培训、试用、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内容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社会工作及时事等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2月22日,9:00时至11:00时。
4、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进入计算机能力测试,若成绩并列,相应增加面试入选数量。12月23日16:00时前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笔试成绩。
5、加分。在社区公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加2分;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3分;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的加5分(每项不重复计算,以加分项为准)。
(二)计算机能力测试
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另行安排,主要测试计算机操作能力,并于当天公布成绩。
(三)面试
1、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2、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弃权(作废)。
3、面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1月12日,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具体面试时间。
4、2013年1月13日由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天。
(四)考核
1、笔试、计算操作、面试成绩按4:2:4的比例确定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民政部门牵头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规定,试用期内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报酬标准按1500元/月执行,合同期内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我区定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日9:00时至16:00时。
(二)报名地点:区民政局四楼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仅限报考一个社区。
(四)报名要求:每位报名者须填写《哈尔滨市2012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由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出具在社区正式工作的经历证明等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和加分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市、区),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照六张,报名费人民币100元。
(五)资格审查: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等部门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规定时间发放笔试准考证。对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哈尔滨市阿城区社区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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