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中回避关系一栏应该怎么填?

 2024-12-24 11:09:01  阅读 80  评论 0

摘要: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中回避关系一栏应该怎么填?

扩展资料:

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中央公务员考试和地方考试性质一样,都属于招录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进行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公务员政策可参看国家公务员网的相关政策。

公务员报名家庭成员需要写兄弟姐妹。

1.一般填写:父母、兄弟姐妹(如有)信息,已婚的还需填写配偶、配偶父母、子女(如有)信息;

2.家庭成员已故:可填写生前单位及职务,并备注说明已故;

3.在家务农:单位填写详细至村,职务无/农民/务农;

4.在外务工:单位固定建议写单位,不固定的建议填写详细至村,职务无/务工;

5.自由职业或无业:单位填写详细至村,职务无;

6.在校学生: 一般单位填写详细至学校,职务无或学生。

如果祖父、祖母已经过世,可以不再填写。 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自己家庭关系紧密的亲属或亲戚,主要包括伯伯、叔叔、姑妈,外祖父、外祖母、舅舅、姨妈,岳父(公公)、岳母(婆母)等。如果外祖父、外祖母已经过世,可以不再填写。

填写这一项的原因是:考公务员不能和直系亲属考一个单位,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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