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出:
已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辞职文件》等相关证明、《人事代理合同》、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未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报到证》、《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接收地人事部门同意接收的《转档函》,档案转入需携带资料 《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换工作后调档案首先需要现在的单位或人才市场开具转档介绍信或调档函,拿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到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档案管理的人才中心转档。
如果现在这家公司有档案保管资格,就直接由该公司开个介绍信就行了,一定要加上公司的公章和单位的有保管档案资格的人事章。如果公司是没有保管档案资格的单位,则由现在所在地劳动局认可的人才市中心开介绍信。
其次,去原单位所在地需要拿养老/医保/社保卡去做中断,然后拿着现在单位给你开的档案转走证明在当地人才中心转档。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十五天内办理给离职手续。其中就就包括转移档案。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必须通过组织关系调档。
大学毕业后在择业期内辞职应尽管办理报到证改派和转档,辞职后获得公司提供的离职证明。
如果有新的工作单位与你签订就业协议,可凭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和与新公司签订的就业协议,到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出具同意改派意见,在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的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派遣部门办理新的报到证,然后持新的报到证到新单位报到以及完成档案调转。
扩展资料:
学校里说的档案“随人走”,并不是大家所理解的那样。
学生毕业后,他们的档案会通过机要通道以机要文件传递的方式寄交相关部门,如教育部门或是委托管理的人才服务中心,教育部门和人才服务中心在结束托管后(不续费托管),且没有就业单位前来提档的情况下,学生的学籍档案将被递交到生源地(户口所在地)的人事部门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
由于学籍档案代表着档案人的学籍历史等方面的信息,是属于机密性质的,所以学生本人是不可能也不能查看里面的内容的。
在查看学籍档案时,单位或个人必须出具相关公函,而本人是不能,也不允许查看自己的档案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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