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连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要求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而且是要求在报名时候就提供,从国家到省里到市里,不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招考,都没要求报名时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般都是到了进了面试,才要求提供,有困难的,甚至可以面试后再提供,连江县公务员局这么要求,是歧视在职人员,违反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万一这边因为要求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被单位辞退,那边又没考上,岂不是失业了。转办意见:福州市信访局
1、请连江县信访局在
2013-7-9 09:42
前批转。(2013-7-8 09:42)
连江县信访局
1、请连江县人事局在
要求在职人员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主要考虑部分在职人员现就职单位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若现就职单位不同意报考,今后无法办理录用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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