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残疾或者心里残疾给残疾人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不便。一方面,这不仅意味一些日常生活的自理困难,工作上和精神上所需要面临的巨大困难,另一方面,对于家庭来说,经济方面也需要承受极大压力。今天,我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安徽省舒城县残疾证怎么办理。
一、安徽省舒城县残疾证怎么办理
带身份证、户口本、白底彩照7张到所辖社区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指定医院鉴定定级,然后交给社区残协专干,由社区残协专干具体办理。
二、残疾证更换
更换残疾证残疾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残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领取《残疾人证鉴定表》,先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部门登记盖章,最后将鉴定表交至户口所在地残联,同时交七张二寸的证件照片,残联将根据残疾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一)办证条件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符合国家务院制定的《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的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
(二)办证时间
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统一鉴定、核发、年审残疾人证时间。在此期间除双休日外,残疾人随到随办,鉴定发证地点在县残联办公室。5月上旬,将各乡镇办证登记汇总表转到各乡镇残联存档。
(三)办证所需手续
1、农村籍和城镇无业人员申请评残,按“属地原则”,持村(居)委会介绍信到户口所在乡镇残联审核登记盖章后,由本人在法定监护人(无监护人可有亲友或村居委指定专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二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和病历或相关病情资料到县残联办理。
2、城镇职工申请评残,由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带领,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二寸近期彩照3张、有关病情资料、工资单、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到县残联办理。
3、残疾比较明显,能明显达到标准的,残联可直接办理。残疾不明显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历证明。精神、智力残疾出具市精神鉴定中心证明。听力、言语、视力残疾出具村居及单位证明,致残时间、原因,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四)评残发证组织机构县残联成立《残疾人证》鉴定核发小组和监督检查小组,严格按照《中国残疾人实用评残标准》实施评定核发。
根据以上详细内容,我们对于安徽省舒城县残疾人的相关办理流程已经进行了具体的了解。此外,对于需要更换残疾证的情况,其相关的办理流程以及办理材料等等我们也进行了更加具体的了解,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安徽省舒城县公开招聘医护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并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护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县卫生局配合,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rsj.gov.cn)和舒城县卫生局网(www.scws.gov.cn)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医护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录和其他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原人事部6号令中明确应予回避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计划 报考条件 考试
科目
年龄 学历 专业 执业
资格
舒城县
人民医院 护理 30 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科
及以上 护理学 取得护士
执业资格证书或已参加2012年护士执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公共基础知识、护理学
舒城县
中医医院 护理 10 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专科
及以上 护理学 取得护士
执业资格证书或已参加2012年护士执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公共基础知识、护理学
中医
临床 5 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
学士 中医学 已取得
执业资格的,同等条件下
优先聘用 公共基础知识、中医学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9月27日至29日;
3、报名地点: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舒城县城关镇三里河路,可乘2路公交车至县人民法院或龙舒花园站下)。
二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及证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尚未取得证书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
4、《舒城县招聘医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在编在岗的考生,《资格审查表》单位意见栏须由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经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90元笔试费用(45元/科)。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2、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低于3:1。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确实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领导组”研究视情降低开考比例。
5、资格审查结束后,请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笔试费用的考生于10月18日至10月19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是每个招聘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护理学》考试内容为护理学专业大学专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中医学》考试内容为中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两门笔试考试成绩须达到12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公布
所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如有考生对公布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3天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准考证到舒城县人社局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试卷中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
体 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有关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上述人员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89057(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监察局)
附件:舒城县招聘医护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表.doc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http://www.shucheng.gov.cn/DocHtml/1/2012/9/18/8892545417324.html
为满足舒城县人民医院实际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医护人员50名(招聘岗位计划、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由舒城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舒城县人社局、卫生局指导,舒城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招聘笔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信息,都将通过舒城县卫生局网(www.scws.gov.cn)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对象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⒊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⒉现役军人;
⒊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⒋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⒌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⒈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月13日至15日正常办公时间。
报名地点:舒城县妇幼保健所六楼会议室。
⒉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⑴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报考,应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证明式样见附件3)。
⑵《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⒊报名有关要求
⑴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⑵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⑶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及时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在报名期间内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⒋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紧缺专业岗位,经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⒈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其中,《临床医学一》 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本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临床医学二》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护理》笔试内容为普通高等院校现行大学专科起点护理(学)专业知识。
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1月2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于2015年1月23日正常办公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舒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⒊面试
面试人选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其中,护理岗位按1.25:1比例确定,其他各招聘岗位按2:1比例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⒋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8:2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依据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下同),按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招聘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即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由舒城县人民医院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报舒城县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备案,不入编、不纳入财政供给。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充分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权,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舒城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考试,舒城县人民医院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舒城县监察局)、
8621212(舒城县卫生局);
政策咨询电话:0564-8088086(舒城县人民医院)。
附件:⒈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岗位计划表
⒉舒城县人民医院招聘医护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⒊关于同意×××同志报考舒城县人民医院的证明(式样)
舒城县人民医院
2014年12月30日
公告附件.doc
http://www.scws.gov.cn/ws/show.asp id=1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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