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

 2024-12-24 01:36:01  阅读 473  评论 0

摘要: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有《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一、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注册条规1、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

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有《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

一、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注册条规

城乡规划师考试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

2、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3、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二、城乡规划师考试的报考条件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年。

城乡规划专业可报建设类哪些资格证书

土地估价师:土地评估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以不动产为评价对象的专业技术人员。国务院于2014年10月23日取消土地估价师资格认证。

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后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造师:是指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执业注册人员,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1834年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英国。建造师的含义是指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综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建筑师、 规划师 、建造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 结构师。几乎所有建筑相关的都可以报,只是要求相关工作年限长短不同。

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负责,日常工作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安排在 10 月中旬。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介绍:

报考城镇规划工程师系列,最对口的专业是城镇规划。其核心课程,包括城镇总体规划、城镇详细规划、城镇道路交通规划、建筑设计、城镇工程规划、计算机辅助设计、城镇建设管理等。就业领域,是城镇规划与建设领域的设计与管理工作。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城镇规划工程师、城镇规划工程师、高级城镇规划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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