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政法委书记是中国***各级委员会设立的政法委员会的书记。政法委全称中国***党委政法委员会,代表党委对同级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国安部门和武警部队的工作行使协调职能,它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同级党委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
法律依据:
《中国***政法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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