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涉密人员及其什么实行分类管理

 2024-12-23 15:18:01  阅读 745  评论 0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由国务院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共6章45条,依照保密法规定,对1990年实施办法作出全面修改完善,在加强保密管理方面作出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由国务院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条例共6章45条,依照保密法规定,对1990年实施办法作出全面修改完善,在加强保密管理方面作出新规定、提出新要求。主要是:在总则方面,规定了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装备和经费保障,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的职责和义务;在定密制度方面,明确了保密事项范围的法律地位,细化了定密工作内容和流程,规定了定密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细化了定密授权制度,对自行解密和审核解密作出进一步规定;在保密制度方面,细化了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规定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投入使用审查、运行使用管理,明确了从事涉密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对涉密人员管理立法作出授权性规定,对涉密采购、涉密会议活动提出明确保密管理措施;在监督管理方面,确立了保密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细化了保密检查内容,规范了保密检查程序,规定了保密检查可以采取的主要措施,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泄密案件的调查职责,对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法律责任方面,对机关、单位隐瞒不报泄密事件和妨碍检查,企业事业单位违规从事涉密业务、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违规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机关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涉密人员及其什么实行分类管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监督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方面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省级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工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单位开展保密工作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支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机关、单位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工作需要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人员专门负责保密工作。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入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属于国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

保密局的职权:国家保密局可以对所有涉及秘密以上的文件和部门行使督察检查以及指导的权力,依法要求该部门执行《保密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保密工作的决定、指示,组织和监督检查《保密法》及其他保密法规、制度在全市的实施

二、调查、掌握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改进和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涉外等领域和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宣传报道等方面的保密工作,防止重大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管理、指导、检查通信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保密技术工作,推广保密技术设备通信的应用,不断提高保密技术防范能力。

五、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党、政、军和人民团体及其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组织开展保密检查,督促和参与泄密事件的查处工作。

六、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保密工作经验,研究保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协同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部门搞好全市保密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本行政区域内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本行政区域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的;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的;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或者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

(五)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的;

(六)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的;

(七)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和无线通信中传递国家秘密的;

(八)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的;

(九)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的;

(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

(十一)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的;

(十二)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的。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且不适用处分的人员,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其所在机关、单位予以处理。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机关单位应当依法确定涉密人员及其什么实行分类管理】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原文链接:https://www.yxiso.com/offcn/687136.html

发表评论:

关于我们
院校搜的目标不仅是为用户提供数据和信息,更是成为每一位学子梦想实现的桥梁。我们相信,通过准确的信息与专业的指导,每一位学子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教育之路,迈向成功的未来。助力每一个梦想,实现更美好的未来!
联系方式
电话: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
Email:beimuxi@protonmail.com

Copyright © 2022 院校搜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BEIMUCMS 3.0.3

页面耗时0.1079秒, 内存占用1.99 MB, 访问数据库26次

陕ICP备14005772号-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