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执法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静海县常住非农业户籍(不含蓝印户口),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法律规定和岗位要求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均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网址: 。
报名时间:2010年7月1日上午8:30 7月3日下午18:00。
(二)验证、缴费、领取面试准考证
2010年7月5日 7月6日。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身份证、户口本、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审核、验证、交费,领取面试准考证。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具备参加笔试的资格(面试不合格者全额退还报名费)。
面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依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空额,根据需要,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军训和体能测试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为期一周军事训练。军训后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依据笔试成绩再一次进行递补。
(三)考察
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本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四)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军训、体能测试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统一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形式和待遇
(一)用工形式
采取合同制用工形式,被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根据本人表现和单位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待遇
聘用人员按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基本工资920元,并按有关规定负责缴纳五险、统一配备执法服装。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可在静海人才信息网查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静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一、单位简介
1.昆明市智慧*服务指挥中心原隶属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昆明市网格化监督指挥机构设置的批复》(昆编复〔2018〕15号),于2018年2月27日更名为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县级。办公地点在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西区3楼多功能厅。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市有关网格化监督、管理、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协调、落实、督导全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和拓展深化,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市级部门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网格化管理事项立案、处置、结案等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考核和评价体系,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和实际相关部门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负责统筹全市网格化指挥体系的建设;负责管理、考核市级网格监督员队伍,制定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再监督方案,对区级网格监督员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监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网格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及基础数据更新;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隶属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地点在昆明市五华区青年路387号华一广场20楼A、B座。其主要职责:为城市照明提供维护管理保障;担负着全市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街道、广场、公园绿地和建筑物等功能照明与夜间景观照明的全天候监控;负责监督、协调、指导全市照明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城市照明监控系统的整体性、统一性管理;负责监控系统的建设及信息收集、信息技术应用和推广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
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6-2018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http://www.kmrcjob.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00:00至6月7日24:00。6月8日为网络报名的查询时间,查询期间内考生可以缴费及查看审核状态。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网络报名时根据要求填报及提供相关材料。
4.联系人:李海珍13888076489、0871-63101131(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吉亚娟15812000059、0871-63160289(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考相关规定及岗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网络自动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限内,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云南省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用指导目录》。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填写《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方式:此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科目和范围:(详见附件1)
昆明市网格化综合监督指挥中心:办公室文员岗考试科目:申论,考试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申论命题;宣传策划岗考试科目及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昆明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考试科目及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25日0:00开始至考试当天,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联系人及****另行通知。
3.面试事宜,请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上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准考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应组织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参加体检人员,应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0871-63124070
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纪委:0871-63105462;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871-6319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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