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没辞职 自己走了 怎么退工

 2024-12-22 19:27:01  阅读 809  评论 0

摘要: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和缴纳社保。2、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因此,建议职工按照劳

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

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和缴纳社保。

2、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假如我没辞职 自己走了 怎么退工

因此,建议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向单位提交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后提前30天辞职),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劳动法员工没有提前辞职要走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后,如果职工不辞职就走人的,公司一般会按你自动离职处理,找工作的时候有的公司会要之前公司的离职证明,因此还是说一下要离职,也没什么损失。

自动离职主要可能会有以下二种后果:

1、因未正常离职,导致没有办理退工手续(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导致以后录用单位不能办理用工手续和缴纳社保。

2、因此而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职工进行赔偿。

因此,建议职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向单位提交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过了试用期后提前30天辞职),这样就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扩展资料

自动离职的后果

1、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2、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3、以离职人员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损失求偿权。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约定从约定;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员工没有提前辞职要走的解决办法如下:

1、员工自动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单位需要将离职信息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邮寄至员工住所,如无法送达到员工本人或无人签收,可在报纸等公开平台上公示此员工已离职的消息。

2、关于员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离职是由员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与办理离职手续不是一个概念,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员工与原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于其第二次就业的时候,供新用人单位审查。有的员工离职,需要原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那么用人单位有为其出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3、如果员工不辞而别,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旷工处理;对于超过规定的旷工时限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3、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4、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员工如果没有辞职就走人的话那么单位将自动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而且是按照旷工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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