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等综合监测预警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
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或者第二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8.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2年3月6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月23日至3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3 月6日9:00至3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1日16: 00。
笔试缴费时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6:00。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如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备案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天津市人社局备案。
十、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给予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方案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7时
招聘条件及政策
报名网站技术
监督电话:022-28051712
2023年2月23日
附件:天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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